以深化改革给力农业现代化
2015-08-25江苏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群众 2015年2期
编者按:近期召开的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深度聚焦农业农村改革,本刊选取改革的几个重点问题,邀请江苏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专家进行深入剖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积极稳妥赋予
农民更多财产权
围绕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这一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相关改革指向明确、内容丰富,重点主要包括:拓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保护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扩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权能,丰富农民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聚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的重点任务,要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扩大,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之后,经过30多年的发展,适应时代的现实诉求,改革指向了进一步分离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格局。通过抓紧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规则,可以增加农民的即期财产性收益。但是,所有权和承包权、经营权之间的权益关系还亟待从法律层面建构。从一般意义上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完整的土地所有权内在包含了对土地的最大可能利益,承包经营权派生于所有权,但从现状看,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之间的权益关系尚有待进一步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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