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的产权结构与运行机制
2015-08-25陈建华
中国合作经济 2015年8期
关键词:服务
农民合作社的产权结构与运行机制

陈建华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研究员
农民合作社的产权结构是建立管理结构的基础,对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有直接影响。我国的社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不同,各地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实践中农民合作社类型多样。深入分析其产权结构类型及运行机制,对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具有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农民合作社的产权结构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8年来,在各级政府鼓励及引导下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按照合作社的产权结构划分,不仅有能人带动、企业带动、项目带动等类型,还有股份合作、社区合作、联合社等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管理模式。
发起人带动型
这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发起人对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运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发起人主体可以分为三类:能人带动型、企业带动型、项目依托型。
1.能人带动型
农民办合作社需要有能人发起,这些能人主要是具有技术、市场、资金的农村能人和村干部等,我国大多数农民合作社属于这种类型。合作社的产权结构有:成员入社时缴纳大致相等的股金以及由发起人及核心人员出资;绝大多数社员入社不入股,或者只是象征性出一点资格股两种情况。
由合作社成员共同出资成立的合作社,管理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与合作社的联系比较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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