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意义
2015-08-24宋鑫陶
商周刊 2015年13期
宋鑫陶
如果说,人们可以很准确地给结婚下一个定义的话,对于为什么结婚,回答却不尽相同。似乎越是普遍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事情,一旦要问为什么,反而越难以回答。
归根到底,在于每一个人身处不同的社会环境,有着不同的文化层次和生活态度,对婚姻自然有着不同的追求和看法。
无数的影视作品将之当做剧情的主题,无数的文学作品将其反复咀嚼和呈现,无数人既身处其中又将其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千百年来婚姻就是这样一个永恒的话题,被不断探讨。
但最后得出关于婚姻的结论了吗?好像没有。只是人们发现,随着时空的演变,为什么要结婚,以及结婚的意义也在不断变化。这似乎成了人们可以找寻到的唯一逻辑。
《后汉书·贾复传》里记载:“闻其妇有孕,生女耶我之娶之,生男耶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说的是东汉初年,将军贾复讨贼寇受了重伤,光武帝刘秀为了表彰贾复的功绩,得知其妻有孕在身,便决定指腹为婚,这可能是关于指腹为婚的最早记载。
在古代,随着私有制和“一夫一妻制”的确立,包办婚姻也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明洪武二年(1369)曾下令:“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
当然,并不是只有中国的礼法讲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西方也是如此。
罗马法规定处于家父权下的子女,订婚必须出于家父之命,否则不能成立;日耳曼法规定结婚必须取得父母、监护人的同意。所以,恩格斯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里写道:“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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