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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学诚《文史通义·经解》研究

2015-08-20靳希

西部学刊 2015年7期

摘要:《文史通义·经解》分上、中、下三个部分。章学诚从三个层面展开论述,首先,章学诚在《经解上》里从文字起源之前谈起,探讨了“经”的定义、“经”的起源与发展,并将“经”与“传”作了详细的区分。其次,章学诚在《经解中》围绕“官师既分”的制度变化谈后世诸多经书的命名,将“六经”之外的其他“经”一概称之为“异教之经”。最后,章学诚在《经解下》中围绕“六经不可拟”的观点批判后世儒生。

关键词:章学诚;文史通义;经;传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文史通义》是清代史学家章学诚的代表作。章学诚继承了浙东史学的优良传统,倡导经世致用,注重史学的研究。《文史通义》卷一《内篇一》分为四个部分:《易教》、《书教》、《诗教》以及《经解》。章学诚在著作中综论“文”与“史”的规律,他在《易教》、《书教》、《诗教》中分别将《周易》、《尚书》、《诗经》定为后世“理”的典范、“史书”的典范、“文章”的典范。《经解》的写作目的是要判断、解释什么是“经”。

一、《经解上》:为“经”正名

章学诚在《经解上》主要论述了“经”的概念在古代的变化。《经解上》开篇说道:“六经不言传,三传不言传,犹人各有我而不容我其我也。”[1]93意思是说,六经不自称为经,三传也都不自称为传。这就像是每个人对自己而言都是“我”,但是却不允许将“我”命名为自己的名称。下文继续讲上古没有文字,采用结绳记事,后来为了“宣幽隐”、“达刑名”、“布政德”、“齐法度”[1]93才开始使用文字记载事情。这是文字最初使用的目的。

章学诚强调:“未有以文字为一家私言者也。”[1]93他认为,文字在产生之初不是用以记录一家私言的,而应该记录周王的政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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