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需要法官变身
2015-08-18李学永
当代工人 2015年6期
关键词:监督
李学永
楼梯响后,终见伊人下来,旨在进行顶层设计的司法改革终于要拉开帷幕。司改的方向着重于司法主体的权责及其外部关系的调适,因此,法官的遴选、履职和奖惩必定成为此次改革的核心之一,法官的角色必然需要重新定位和打造。
法官一直是科层体制的一环,但由于法院职级和职数的限制,多数法官升迁无望,为此次司改进行预热的法官流失等问题,其根源即是法官专业化与行政化之间的内在冲突。通过司法考试实现的专业化转轨,必然使得法官群体精英化,而行政体制的天花板之低,甚至让人无法直起腰,在基层法院,沿着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的漫长阶梯登顶成为院长后,其行政级别也仅为副处,为了腾出职位,许多法院不得不让50岁以上的人员一律离岗,法官出走在所难免。
此次司改对法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法官之间不再是行政序列的命令和服从关系。法官除法律之外没有上司,去行政化的根本目的在于剔除行政权力对判案干涉,保证法官本于其专业知识和良知对案件作出独立判断。
但这不意味着法官之间保持平行站位,凡专业必定分层,但这种等级结构的形成不再像行政职位的任命一样依赖于外界的赋权,而来自于法官的集体认同,即以法官内部自治方式来确立这种等级。
吸引和留住法官更要依赖于职业尊荣的提升。当法官的判决能通过除凶祛恶、震慑群邪来维护公义时,其使命感、神圣感及其带来的职业尊荣与自豪会增强职业认同和人生价值认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