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过渡期非营利组织建设研究
2015-08-18汪亚青
桂海论丛 2014年6期
关键词:政府职能
汪亚青


摘 要: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精神,分析政府职能转变过渡期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二者相互关系中的凸显问题,以对非营利组织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边界做出规定,提出非营利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并通过传播价值理念引导经济发展方向、通过协调机制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沟通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等建议。
关键字:政府职能转变;过渡期;非营利组织;政府;市场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6-0089-05
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出的新要求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放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位置。经济体制的建设与政治体制的建设需要相互配套,同样,经济发展水平也要与政治发展水平相协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的是扫清约束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限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
(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凸显带来的是政府与市场天平的再平衡,在不触及国家社会主义根本性质的前提下,市场作用被无限放大。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如同修建一条马路。之前这条马路由两车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辅助性作用)升级为四车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现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条马路便成为双向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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