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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信息公权寻租竞赛与寻租治理

2015-08-17刘昌臣吴昌林

系统管理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监督资源

刘昌臣,吴昌林

(1.中南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武汉 430073;2.华中科技大学,武汉 430074;3.华东交通大学 土木建筑学院,南昌 330013)

近年来,我国权力腐败问题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发展趋势。在党的十八大期间,“腐败不除将致‘亡党亡国'”的警讯出现在前后两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讲话中[1]。腐败使得我国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考验,党的纯洁性受到腐蚀,对社会的长治久安造成了很大影响[2-3]。针对中国当前反腐的形势,在“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了反腐败的“三性”,即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他说,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4]。

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使其逐渐成为腐败的主要原动力[5]。所谓寻租指的是人们为了追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而从事的活动,并将从事这些活动所获得利润称为租金[6-7]。公共选择理论对寻租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寻租会增加经济运行的成本,降低社会福利[8-10]。

权力寻租行为产生并蔓延的原因主要有政府过分干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政府干预过程中的执行者同样是追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等。尽管政府背负了社会经济管理职责,在市场制度中应扮演公正无偏的局外人角色,但人都是有私心的,包括政府官员。在资源稀缺的时代,分配资源的决策权意味着潜在的巨额获利途径,作为经济人的政府官员会以手中掌握的行政权力作为交换筹码,向企业或个人出租权力,以此获取非法高额回扣[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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