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六五”计划与社会建设探讨
2015-08-15杨近平
福州党校学报 2015年4期
向 玲 杨近平
(1.贵州师范大学,贵州 贵阳,550001 2.贵阳中医学院,贵州 贵阳,550002)
我国“六五”计划(1981—198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和实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六五”计划与之前的5个五年计划不同,“一五”计划到“五五”计划都叫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主要都是关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计划,涉及社会建设的内容极少,而“六五”计划的名称首次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在计划中首次大量增加了社会建设的内容。“六五”计划的实施,迎来了又一个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期,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五位一体”之社会建设的历史先河。
一、“六五”计划提出的社会建设目标要求
“六五”计划关于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具体而丰富,包括教育、科学研究、劳动就业、居民收入支出、社会福利、医疗卫生、人口控制、公共体育等诸多方面,这些目标要求的力度实属空前。
在教育事业方面,“六五”计划作了详细的安排。其中最重要的要求有:一是提高专科的比重。要求已有的专科学校一般不要改为本科院校,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应当根据需要办一些专科班,老牌大学要帮助地方举办以专科为主的分校。二是调整科类比例及专业设置。扩大财经、管理、政法、轻工、纺织、能源、交通、土木建设、通用机械等方面专业,明确规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服务方向,制定全国统一的专业目录。三是搞好高校的各项整顿改革。实行“五定”,即定任务、定规模、定编制、定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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