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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8-15陈毅波

陕西水利 2015年1期
关键词:项目法人招标监理

陈毅波

(蓝田县水务局 陕西 蓝田 710500)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地位愈加突出,水利事业的地位决定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大有提高,但一些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在所难免。

1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法人责权不到位。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三项制度”的核心问题,但是部分建设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甚至根本未组建项目法人,造成项目工程建设只抓工期,不顾质量,资金不能按时到位,行政干预严重等现象。同时,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个别工程项目“同体”现象较为严重,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造成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监督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相应的责权落实不到位。

(2)监理部门的职权得不到保障。

监理作为一个市场条件下运作的部门,尤其是当被边缘化到一个一般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后,用一个中介机构去规范作为政府代表的建设单位的行为,使得建设单位能够合理合法地以合同的形式将全部或大部分责任转嫁到监理部门,造成监理部门不得不受命于建设单位,最终在工程建设中不能充分发挥出监理部门的作用。

(3)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许多项目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委托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代理招投标,从而使低资质或无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造成招投标工作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出现部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现象。

(4)质量监督缺乏力度。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法不力、质量监督可操作性不强;质量检测环节工作薄弱,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部分质量监督机构还没有完全独立建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责任不明。

2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基础。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

项目法人制是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它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

(2)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是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来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为此,首先要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其次,监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理工程师要真正起到工程施工现场重要管理者的作用,在合同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三是“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监理工作的规范动作,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促进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3)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是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条件。

招标投标工作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不允许在招标工作中曾出现标底泄露和评标专家泄露等不正常现象,给招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和大力度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响应的纪律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要积极吸取外行业的先进经验,改进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4)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分工负责的局面。

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一方面是强化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质量一票否决制,各阶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处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而且还要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状况,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加强项目稽察检查和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执行稽察检查使命。同时要向全社会公布水利工程质量举报电话,使群众发现的质量问题也能及时处理。陕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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