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养殖环节源头监管措施
2015-08-15蒋先艳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广安638000
四川畜牧兽医 2015年8期
关键词:监督
蒋先艳(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 广安 638000)
近年来,广安市为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在强化养殖环节源头监管方面进行了如下实践和探索,取得良好成效。
1 落实责任,推行全覆盖监管
1.1 落实领导责任 全市采取市农业(畜牧)局领导分片联系区市县、区市县局领导分片联系乡镇的办法,将动物卫生监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责任落实给了具体领导,形成了领导带头履责的风气。
1.2 落实监管责任
1.2.1 落实监管单位责任 市农业(畜牧)局与各区市县局每年都签定《广安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督查、监督执法等监管责任落实到监管单位,并以文件形式明确养殖环节的监管责任单位。
1.2.2 落实监管人员责任 各区市县局采取包乡镇、定场区的方法,将乡镇及其养殖场(小区)的动物卫生监管责任落实到县、乡两级具体的官方兽医,并设立监管责任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1.3 落实养殖主体责任 各区市县局与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每年都签订《动物卫生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养殖场(小区)业主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2 完善制度,规范监督管理
近年来全市在贯彻执行四川省《动物养殖场和动物养殖小区动物卫生监督规范》的同时,先后制发了《广安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和《广安市兽药监督执法工作制度》。今年又针对动物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瘦肉精”监管等重点环节,制定了5个工作流程图,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行为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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