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面子理论看公示语的语气意义与翻译策略
2015-08-15罗瑜珍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罗瑜珍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系,福建 龙岩364021〕
公示语是公共场所面向大众的语言文字,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对塑造、展示和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有着重要意义,其形式包括静态的标牌公示语和动态的语音提示,起着指示、提醒、宣传、告诫、警示或禁止等作用。公示语虽短小精悍、言简意赅,其翻译却不容小视。本文从语用学角度出发,结合利奇的礼貌原则,以布朗和列文森的面子理论为基础,对公示语的语气类型与面子威胁程度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公示语的翻译策略,以期提升公示语的翻译水平,实现译文预期的表达效果。
一、面子理论的研究视角
礼貌与面子有着密切的联系,对面子理论的探讨应该充分考虑“礼貌”与“面子”概念。礼貌是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之一,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反映着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何兆熊指出,“礼貌”本身是日常生活中具有道德或伦理意义的一项行为准则,包括人们为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所作出的种种努力。[1]林语堂认为面子是心理上的,而不是生理上的,它抽象而不可捉摸,却是中国人在社交往来中最高等的规范和最精细的准则,它触及到了中国人社会心理最微妙奇异之点。[2]一般说来,人们在交际中相互配合,努力给自己和对方留面子,就是为了保持双方良好的社会关系,使交际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中进行,顺利地实现社交目的。要实现交际目的,人们要选择适当的交际方式,尽量使用礼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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