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实践与探索
2015-08-15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5年21期
□李 灏(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
1 研究背景数据
从2013年开始,河南省陆续开展了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摸底与检查工作,对2005年以来省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约158个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以“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的形式明确了检查范围、内容与重点、组织方式与程序等。对跨地市、重大项目及平原区等42个生产建设项目检查组由省水行政主管单位进行检查,其余116个项目由所在市(县)水利(水务)局检查。
研究背景数据以省市县一年多来的检查工作实践为基础,经过总结与整理如下:截止到目前,漯河市、南阳市、济源市、邓州市、郑州市、开封市、巩义市、三门峡市八个地级市及直管县市,原共安排检查项目80个,其中省里牵头检查21个,委托市县检查59个。根据收集整理情况,省里实际牵头检查项目20个,委托市县牵头实际检查项目33个。在已检查的53个项目中,未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项目有35个,已缴纳的18个。在未检查的建设项目中,1个已建成运行,建设单位撤离;3个项目倒闭;8个项目停工、停产中;3个尚未开工。八个地级市及直管县市中南阳市、济源市、巩义市、三门峡市检查了省里委托检查的所有项目,郑州市检查了省委托的部分项目,部分又委托县级检查。
平顶山市、新乡市、焦作市、鹤壁市、安阳市、许昌市、驻马店市、洛阳市、信阳市、汝州市十个地级市及直管县市,原共安排检查项目78个,其中省里牵头检查21个,委托市县检5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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