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幼儿告状的成因及解决对策
2015-08-15许珍
新课程·上旬 2015年19期
许珍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第一幼儿园)
浅谈幼儿告状的成因及解决对策
许珍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第一幼儿园)
成年人所讲的“告状”,是指报告秘密或搬弄是非,是不正当的行为。而对于幼儿来讲,是不同的概念,是心理发育和人际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的正常现象。
儿童的道德认识还处于一个非常幼稚的阶段,道德概念和道德知识也是比较贫乏的。特别是幼儿园的孩子,对于是非、好坏与善恶的理解,带有明显的直观。什么是好,给我好吃的,和我一起玩就是好。玩具不借我而和别人玩就是坏……孩子就是根据个别的现象,具体的小事来看待好坏,判断是非的。由于年龄小,心理简单,心里有了什么思想,情感就马上表现出来,行动也特别容易暴露。不像年龄大的孩子,心理比较复杂,善于掩盖自己的思想。所以,往往由于一点小事,就极易引起他们的矛盾、纠纷,甚至动起手来。矛盾多,纠纷多,当然,“告状”的也就多了。
孩子们头脑里的观念,是在家庭、幼儿园集体生活环境中,以及父母和教师身体力行的熏陶中形成的,与他们平时所收到的来自各方面的“禁止”“许可”有密切关系。
孩子爱告状是他们的年龄特征决定的。教师(或家长)对孩子实事求是的告状要认真对待,及时予以正确处理,更重要的是强化孩子自我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渐淡化其“告状意识”或依赖心理。而如果鼓励他们的告状行为,则会使其他孩子争相效仿,以致独立处理的能力得不到发展,更重要的是,会使一些孩子养成窥视他人秘密的不正常心态,导致人格的畸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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