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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事件报道人文关怀缺失研究

2015-08-15魏先努

新闻研究导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人文主义关怀暴力

魏先努 成 媛

(邵阳学院 中文系,湖南 邵阳 422000)

所谓社会公共事件是指单一或一系列连续发生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引起不同层面社会群体关注的事件。社会公共事件由个人或群体引起,会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道德等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因此,绝大多数社会公共事件都具有新闻价值,是各类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社会公共事件一经发生,就会引起各类媒体的关注、报道。因为社会公共事件的当事人是具体个人或某些群体,媒体如何报道社会公共事件会影响到相关个人或群体的切身利益,所以,媒体在报道社会公共事件时应当以人为本,要充分理解和尊重人、人性,要以人的生存处境和精神处境为报道主旨,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涉及人和人性的事件性报道形式,社会公共事件报道必须注重人文关怀。

“所谓人文关怀,是对人存在和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关注、探索和解答。确切地说,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和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和对人类解放与自由的追求。”[1]作为一种关注人的生命、尊严、价值、情感、自由的思想,人文关怀与人的生存、幸福与全面发展等息息相关。当下,中国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和结构转型的过程之中,各种各样社会公共事件的发生呈井喷之势,且具有突发性、复杂性、破坏性等特点。在介入、报道这些社会公共事件时,各类媒介表现不一,有些媒体的报道充满人文关怀,有些媒体的报道则缺失人文关怀。

一、社会公共事件报道人文关怀缺失的表征

当前,有些媒体在报道社会公共事件时人文关怀严重缺失,主要表现为:

(一)不注重挖掘事件背后的人性,笔墨停留在血腥、灾难、痛苦、暴力等场景上

对于社会公共事件的报道应该充满人文关怀,也就是说在报道社会公共事件时不能满足于对社会公共事件表象的绘声绘色的描摹上,而应该去深度挖掘事件背后蕴含的人性,关注人的生存境况和精神状态,通过对事件的报道来肯定人的价值、讴歌人的生命。受众在接受充溢人文关怀的社会公共事件报道时就能够得到精神的净化和灵魂的陶冶。然而,当下一些媒体在进行社会公共事件报道时既不注重挖掘事件背后的人性,也不关注人的生存境况和精神状态,而是把笔墨过多集中在诸如血腥、灾难、痛苦、暴力等场面的煽情性描写上。

这类肆意呈现血腥、灾难、痛苦、暴力等场面的社会公共事件报道还为数不少。譬如2010年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市发生震惊国内外的“3·23南平校园凶杀案”,一些媒体将所有焦点集中在杀童话题上,诸多报道通过活灵活现的细节描写来对当时犯罪嫌疑人行凶场面进行情景再现。“3·23南平校园凶杀案”被一些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看过相关报道的全国各地众多的学生家长都变得人心惶惶,整天提心吊胆。这类肆意呈现血腥、灾难、痛苦、暴力等场面的社会公共事件报道虽然能够对受众进行感官上的刺激,满足某些受众不健康的心理需求。然而,因为它们没有挖掘事件背后的人性,无法通过对事件的报道来肯定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从而不能够通过报道事件对受众进行精神的净化和灵魂的陶冶,不仅不能创造任何社会效益,反而会污染人的精神和灵魂,带给社会和受众的只是无尽的负能量。

(二)不尊重事件当事人,忽视当事人的表达权和受访意愿

社会公共事件的报道在采访、写作、编辑等各个阶段都应当体现人文关怀。作为社会公共事件报道的主体,记者和编辑应该以人为本,尊重事件参与者、受访者、接受者,理解和尊重人性,尊重事件当事人的表达权和受访意愿。“一些涉及采访对象个人权益的采访报道,要注意尊重对方的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2]

社会公共事件往往复杂多变,涉及多个个人或群体的利益。在多方利益相互对峙时,人们一般是趋利避害的,受访者在接受采访时常常会陈述于己有利的观点而故意隐藏或者忽略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因此,在进行社会公共事件报道时,记者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受访者,让他们都有充分陈述客观事实和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在现实社会当中,有些媒体往往不能做到平衡报道。一些弱势群体的话语权经常被有意或无意忽视,他们的利益诉求也难觅表达的机会。

为了采访到独家新闻或者防止漏稿,进行社会公共事件报道的记者往往开足马力,冲破一切艰难险阻去获取新闻素材。他们经常对事件的当事人和相关人采取穷追猛打的暴力型采访方式,这种暴力型采访方式可能让记者获取一些颇具新闻价值的独家猛料。然而,这种不顾一切的采访方式忽视了事件当事人及相关人的受访意愿,并且可能侵犯他们的个人隐私,甚至影响到他们正常的私人生活。这是一种缺失人文关怀的采访方式。然而,这类缺乏人文关怀的采访在当下并不少见,一旦有什么蛛丝马迹,记者们就闻风而动,速度堪比火箭。譬如,在2011年10月13日的“小悦悦事件”发生后,一些媒体记者为了采访到陈贤妹更多事迹,对其进行牛皮糖式的采访。虽然陈贤妹和家人屡次明确拒绝记者的采访要求,很多记者依然我行我素跟踪报道。媒体在想尽量满足受众需求的时候干扰了陈贤妹家人、房东、邻居的正常生活秩序,记者们这种“敬业精神”是以破坏别人的正常生活为代价的。

二、社会公共事件报道中人文关怀缺失的原因

当下,有些媒体在报道公共事件时,人文关怀严重缺失。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原因比较复杂。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媒体、记者之间竞争过于激烈

当下,中国各类媒体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竞争激发了中国媒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也引发了一些媒体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得一席之地,为了吸引受众眼球,一些媒体经常剑走偏锋。这些媒体为了迎合某些受众的低级趣味和猎奇心态,不注重人文关怀,把笔墨过多停留在血腥、灾难、痛苦、暴力等场面的描写上,博取新闻噱头。当下,记者之间的竞争也十分激烈,为了采访到自己看中的新闻素材,他们常常会忽视当事人及相关人的受访意愿,有时甚至肆无忌惮侵犯别人的隐私。在他们的辞典里,根本没有尊重和理解这两个词汇,人文关怀也经常被束之高阁。“事实上,对人文关怀理念的追求不仅是新闻媒体成功发展制胜的法宝,也是新闻媒体适应时代需求和赢得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3]

(二)媒体工作者人文主义素养的匮乏

当下一些媒体对社会公共事件报道缺失人文关怀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媒体工作者人文主义素养的匮乏。“人文主义是指社会价值倾向于对人个性的关怀,主张自由平等和自我价值的体现,注重维护人性尊严,提倡宽容,反对暴力的一种哲学思潮或世界观。”[4]作为社会公共事件的传播者,媒体工作者应该具有人文主义素养。如果新闻工作者具有较高的人文主义素养,在报道社会公共事件时就会自觉地以人为本,以人为先,关怀人性,尊重人的生命与尊严,在从事新闻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因为一些媒体工作者人文主义素养的匮乏,他们在从事社会公共事件的报道时就可能有意或者无意缺失人文关怀,置人的生命、价值、尊严于不顾,唯名利是图,辜负自己作为新闻工作者所应肩负的使命与责任。

(三)报道社会公共事件经验和技术的缺乏

一些媒体报道社会公共事件缺失人文关怀,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媒体有意哗众取宠,而是因为他们的记者、编辑缺乏报道社会公共事件经验、技术导致的必然结果。譬如一些摄影记者在参与社会性公共事件的报道时,力求拍摄到所有细节,用煽情性的照片去渲染极端情绪,从而刺激受众的心理。“媒体公布这些画面不仅没有考虑被拍摄者的尊严与隐私,没有体现出对生命的关怀,更没有考虑观看者的感受。”[5]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进入深水期,社会公共性事件会越来越频发。然而,国内媒体的一些报道社会公共事件的记者并没有应对社会公共事件的丰富经验。有些报道社会公共事件的记者只是刚刚毕业的“新手”,他们的采编技术尚不成熟,常常在报道中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有心而无力,在报道过程中没有自觉的人文意识,不能够充分理解和尊重人性。

三、解决当前人文关怀缺失的措施

社会公共事件牵涉各个阶层人们的利益,与他们的生活、尊严、价值息息相关。因此,社会公共事件的报道必须具有人文关怀。当下,解决社会公共事件报道人文关怀缺失的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社会公共事件报道要规避人文关怀的缺失可以采取如下的切实措施:

(一)主管部门、同行、受众加强监督

在中国,要解决社会公共事件报道人文关怀缺失这一问题,媒体主管部门对相关媒体加强监督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行政性措施。媒体主管部门应该激浊扬清,敦促媒体往正确的方向发展。他们要制定具体措施促使媒体避免对社会公共事件进行炒作,对肆意呈现血腥、灾难、痛苦、暴力等场面的媒介进行警示。作为专业人士,媒体人最清楚如何规避人文关怀缺失的现象。媒体人之间相互监督本身虽然不具备行政上和经济上的强制力,只是一种舆论监督。然而,这种专业性的舆论监督对媒体和媒体人有着强大的精神压力,促使媒体和媒体人在报道社会公共事件时自觉地考虑人文关怀。当然,作为新闻的接受者,受众有权且有责任对社会公共事件的报道进行监督。受众的监督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他们可以“用脚投票”,拒绝接受缺失人文关怀的有关报道。

(二)培养媒体工作者的人文主义素养

如前文所述,当下一些媒体的社会公共事件报道人文关怀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媒体工作者人文主义素养的匮乏。因此,解决当前社会公共事件报道人文关怀缺失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提高媒体工作者的人文主义素质。也就是说,必须对媒体工作者进行人文主义精神的教育,培养他们以人为本,关注人的生命、尊严、价值、情感、自由的思想,促使他们形成维护人性尊严、提倡宽容、反对暴力的价值观。媒体可以通过岗前培训、请专家讲座和送相关记者、编辑进修等方式来提高从事社会公共事件报道媒体工作者的人文主义素养。

(三)改进记者、编辑的采访、写作、编辑技巧

为避免人文关怀缺失,进行社会公共事件报道的记者、编辑需要改进自己的采访、写作、编辑技巧,在客观、真实等标准的基础上,将人文关怀有机地融入报道之中。在客观、公正报道客观事件的同时,媒体人要尊重人的生存状态和精神层面,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报道理念。采访社会公共事件时,不能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不择手段,不应被任何利益和利益集团所左右,要对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予以充分的同情,最大限度地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和生存空间。“题材的选取和叙述方式上,要体现一种全新的平民视角和深切的人文关怀,用最大的兼容性去考虑最大多数观众的需求。”[6]

记者采访时要尊重事件当事人,尊重当事人的表达权和受访意愿,不能侵犯事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能影响事件当事人正常的私人生活,不能采取穷追猛打的暴力型采访方式。在写作社会公共事件的报道时,要力戒主观臆断,但也不能采用镜子式“有闻必录”的写作方式。社会公共事件的写作要有人情味,要付出一份人文关怀,字里行间应该流露出关怀、悲天悯人之情,在真实客观报道事件的同时,自觉地心存人文意识,充分理解和尊重人性。对于社会公共事件的编辑也应当以人文关怀为基础,不要编发缺失人文关怀的稿件。稿件配发的新闻照片当然也应该体现人文关怀。一些表现血腥、灾难、痛苦、暴力等的图片应当做淡化处理,对于事件中未成年人的图片应当打马赛克。

我国正处于社会公共事件的多发期。在报道公众广为关注的社会公共事件时,有些媒体的报道人文关怀严重缺失。社会公共事件报道中人文关怀缺失的原因很多且比较复杂。社会公共事件牵涉各个阶层人们的利益,与人的生活、尊严、价值等息息相关,对于它们的报道必须具有人文关怀。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当下社会公共事件报道人文关怀缺失的问题。

[1] 杨涯人,邹交维.论人文关怀的文化内涵[J].学习与探索,2008(2):47.

[2] 罗以澄.新闻采访学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324.

[3] 苑书文,贺向东.人文关怀:新闻媒体的理念追求[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4(5):166.

[4] 刘庆财.世界文化知识精华一本全[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3:21.

[5] 陈力丹.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第二版)[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227.

[6] 张梦新,周志平.人文关怀:媒体传播的新理念[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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