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对策研究——以衡阳地区为例
2015-08-15郑明景
科技视界 2015年8期
关键词:法律
郑明景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湖南 衡阳421000)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快速发展,从20世纪80年度开始就有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这个群体被赋予了一个特殊的名称——农民工,“农民工”严格而言,并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我国城乡二元化的历史背景,是工业化一般规律和我国特殊国情共同作用的产物。他们“己经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有别于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最大的社会群体”。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6610万人,增加274万人,增长1.7%;本地农民工10284万人,增加359万人,增长3.6%。在外出农民工中,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3085万人,增加124万人,增长1.0%,举家外出农民工3525万人,增加150万人,增长4.4%。衡阳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劳务输出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2013年衡阳市农民工已达到198万余人,在全国地级市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众所周知,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是农民工问题的核心,农民工权益是指以农民工为主体的物质的、精神的、人身的各种利益。近年来,衡阳市政府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快速发展的城乡经济水平,对农民工权益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对我市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力图挖掘保障缺位的深层原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解决的法律对策,力求为全面推进我市现代化、城镇化建设助力。
1 我市农民工权益保障现状分析
1.1 农民工的政治权益边缘化
社会民主发展水平的其中一个重要标尺 就是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