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之痛
2015-08-13王瑞琴
中国经济报告 2015年7期
王瑞琴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民企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在一些省份甚至超过了80%。在民营企业就业的人口达2.19亿,新增就业的80%是由民企提供的。同时,中国70%的技术创新、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是由民企创造的,民企已成为中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和经济发展的主动力。
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非公经济36条”(2005年)和“新非公36条”(2010年),鼓励民营经济发展。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更是难以胜数。2014年以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激励下,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但是应该看到,现实中仍然存在众多制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有人将这些障碍形象地称作“三重门”: “玻璃门”、“旋转门”和“弹簧门”。这是对民企生存环境的形象概括。更进一步,可以将“三重门”概括为“三座山”,即金融歧视、司法不公和政府行为不规范。
民企生存困境
1.银企关系非互惠、不平等。金融业几乎均为国有或国有控股,其地位天然高于民营企业。银行贷款利息高、门槛高、手续费高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此外还有贷款手续费、评估费、抵押费、保险费、鉴定费及公证费等,不一而足。对于民营企业,银行资金成本实在太高。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法单一,是目前民企面临的难以逾越的一道坎。可以说银行和资金极大地制约和影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2.政府行为不规范:收费高、罚款高、议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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