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重启
2015-08-13吕修磊李俊彦
中国经济报告 2015年7期
关键词:企业
吕修磊 李俊彦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次“意见”的出台预示着电力体制改革的再次重启。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础及意义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目前中国电力行业发展迅速,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已位列世界第一;基本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基本解决了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形成了多元化的电力市场体系,厂网分开、主辅分离基本实现,大用户直供、区域电网产业链穿透及配售电改革试点稳步开展;组建了多元化的发电企业,形成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南北分治并与内蒙古电力等地方电网企业并存的发展格局;另外在辅业方面还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数量也在不断增多;电价形成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2014年11月以来深圳和内蒙地区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也相继放开。上述改革的稳步开展为新电力体制改革的落地奠定了基础。
自2002年国务院启动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厂网分开”虽然已经实现,但竞价上网目前仍无实质性进展,电力价格的制定还全部掌握在政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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