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舰如何命名
2015-08-13沙罗
小雪花·成长指南 2015年6期
关键词:舰艇
沙罗
我们“军事七巧板”栏目,曾经介绍过“瓦良格”号航母变为“辽宁号”的过程。近两年来,我国海军的发展非常迅速,各种类型的战舰建造完成,相继下水试航,进而正式服役。那么,这些战舰的命名就非常有讲究,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我国战舰命名的规律。
新中国拥有的第一艘军舰,可以追溯(sù)到1949年6月19日,当时国民党海防第一舰队“旗舰”在上海吴淞口外起义,编入人民海军序列后被正式命名为“南昌”舰,由此开启了战舰与城市“联姻”的序幕。直到1978年,我国海军公布了《海军舰艇命名条例》,而在1986年又对这个条例进行了补充和修改。这样,我国的战舰命名规则,才算正式确定下来。
根据《海军舰艇命名条例》,舰艇命名需遵循以下原则:区别于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舰艇命名;区别于国内地方船名;条理性强,便于记忆;字音清楚,不易相互混淆;名称响亮,有意义,能够体现祖国的尊严,表现出中国的悠久历史和文化;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使用长久,在相当长时间内,能够满足装备发展的需要。
简单说来,舰艇的命名规则如下:巡洋舰以行政省(区)或词组命名;驱逐舰、护卫舰以大、中城市命名;核潜舰以“长征”加序号命名;常规导弹潜舰以“远征”加序号命名;常规鱼雷潜艇以“长城”加序号命名;扫布雷舰以“州”命名;猎潜艇以“县”命名;船坞登陆舰、坦克登陆舰均以“山”命名;步兵登陆舰以“河”命名;辅助船艇均以表明所在海区和性质的名称再加序号的形式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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