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汉子”生子维权攻略
2015-08-12
幸福家庭 2015年8期
关键词:产前检查
现如今,在职场中女性早已“顶起半边天”,而其中担任经理、总监等管理角色的女性也越来越多。不少女职工不仅作风干练而且敢打敢拼,因此,有人把她们称为职场“女汉子”。然而,职场“女汉子”也会有“脆弱”的阶段,那就是怀孕生子的特殊时期。在这个“女汉子”需要被保护的阶段,职场孕妈享有怎样的权利呢?下面,法官将结合审判实践,为职场“女汉子”怀孕生子期间合法维权提供维权攻略。
“隐孕”没必要
李女士是一名年轻的已婚职业女性,在2010年3月应聘一家商贸公司时,公司要求应聘者在三年内不得生育。考虑到就业形势严峻,李女士勉强同意。2012年1月,李女士意外怀孕,想到入职时公司的苛刻规定,李女士暂时隐瞒了怀孕情况。2012年5月,商贸公司得知了李女士怀孕的消息,管理人员大发雷霆,当日下午就下发通知,将李女士除名。
后劳动争议仲裁委认定商贸公司除名决定不合法,并责令商贸公司继续与李女士履行劳动合同。
【法官解析】
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是女性公民的基本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案例中,商贸公司强行与女职工约定禁止生育条款,缺乏合法性依据,应属无效。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前述案例中,商贸公司以李女士怀孕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明显违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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