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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构滴灌管道 确保精准扶贫

2015-08-12

中国扶贫 2015年13期
关键词:工作队驻村贫困村

干部驻村帮扶是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的管道、桥梁和载体。为全面掌握全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湖北省扶贫办组织专班,通过入户交谈、干部座谈、翻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丹江口、老河口、江陵、潜江、阳新、通城、武穴、蕲春、利川、咸丰10个县(市)的40个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了调查解剖,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全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现状。

工作有序推进

从对10个县(市)的40个贫困村调查的情况看,当前湖北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正有序推进,呈现出如下特征:

(一)驻村帮扶工作全面启动

省委组织部、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直机关工委、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全面启动驻村帮扶工作。10个县(市)中,丹江口、咸丰、利川、通城4县(市)召开了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印发了专题会议纪要;10个县(市)均明确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工作专班,责任落实到人;除江陵县未出台驻村帮扶工作指导性文件外,其余9个县(市)均结合实际,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制定了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其中丹江口、老河口、潜江、武穴、蕲春、利川和咸丰7个县(市)均是以县(市)委办公室和县(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印发。在配套措施上,丹江口市制定了“5541”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潜江、通城两县(市)出台了驻村帮扶考核办法,丹江口、咸丰、利川3个县(市)制定了驻村帮扶日常管理制度。

(二)驻村帮扶工作队进驻迅速

从调查的40个村看,都安排了帮扶单位,帮扶覆盖率达100%;40个村共有73家单位帮扶,其中有3个以上单位帮扶的村5个、占12.5%;有2~3个单位帮扶的村9个、占22.5%;有1个单位帮扶的村26个、占65%。

从进驻情况看,40个村的帮扶工作队,已进驻39个村,占比为97.5%,其中常驻的有15个村、占38.46%;走驻的有24个村、占61.54%。

从工作队组成结构看,队员多为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业务骨干,工作队队长由派出单位的领导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已成为各帮扶单位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

(三)驻村帮扶工作队积极履职

从调查走访了解到,各工作队入驻贫困村后,积极履行职责,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任务,帮扶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一是积极宣传党委、政府惠民政策。工作队通过入户走访、村民会议等方式,积极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和各项涉农惠民政策,增强群众发展意识。

二是参与贫困户建档立卡。各工作队积极参与新一轮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户信息逐户进行核实,分析致贫原因,了解脱贫意愿。调查的40个村中,工作队参与了建档立卡的有29个,占72.5%。

三是帮助制定贫困村发展规划。各工作队在充分了解村情民意及资源禀赋后,帮助贫困村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确定了贫困村的发展方向和脱贫目标。调查的40个村中,工作队帮助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有29个,占72.5%。

四是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工作队员与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积极协调落实帮扶项目。

五是开展访贫问苦活动。调查期间正值年终时节,各工作队带着帮扶单位捐赠的款物,到特困户家中开展慰问活动,送上特殊关爱。据统计,各工作队共发放慰问款项(含物资折款)21.53万元。

(四)驻村帮扶成效显著

各工作队进驻贫困村后,发挥自身在项目资金、科技运用、人才培养、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综合协调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各类资源,落实帮扶措施,着力推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脱贫。截至调查之日,共72家帮扶单位向39个贫困村落实帮扶项目113个、帮扶资金2290.7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帮扶资金1529.47万元、产业发展帮扶资金731.5万元、人力资源发展资金29.78万元;帮助整合行业部门项目69个,整合项目资金2696.9万元;引入企业投资697.09万元;整合社会捐赠资金164.4万元;开展人力资源培训3860人次,组织劳务输出4801人次。调查的40个村中,群众对驻村工作队持满意态度的有24个、占60%;持比较满意态度的有5个、占12.5%;持基本满意态度的有10个、占25%;持不满意态度的有1个、占2.5%。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解剖情况看,湖北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总体推进情况良好,各驻村工作队发挥了推动贫困村发展,提高贫困户脱贫能力的管道作用。但同时,驻村帮扶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干部驻村帮扶作为新形势下国家推动精准扶贫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还存在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不够的问题。

首先,从地方党委、政府来看,少数地方还不够重视,未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没有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选派工作队不及时;少数地方,重部署、轻落实;部分地方多部门管理,权责不够清晰,主管部门履职不够积极,扶贫部门职责弱化,组织协调效果不佳。

其次,从驻村工作队来看,多数工作队承担着多重帮扶任务,如“三万”活动、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队在落实帮扶任务时,往往将多项任务相互等同,对各自的侧重点把握不准,尤其是对扶贫帮扶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吃住在村的时间不够,多为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些突击性活动,帮扶形式多为“输血式”,给贫困户一定的慰问金或解决一些眼前的突出问题,缺乏系统性和长效性,在帮助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拓宽致富渠道、增强致富能力等方面还欠举措,“造血”功能不强。

(二)精准到户帮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干部驻村帮扶要通过“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办法,增强贫困村、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加快其增收脱贫的步伐。从调查的40个村看,贫困村结对帮扶效果较好,工作队入驻率达97.5%,但在贫困户结对帮扶上,比率较低,仅占12.83%。分县(市)看,精准到户帮扶率相对较高的有武穴市、丹江口市、阳新县、蕲春县和潜江市,占比分别为28.85%、25.38%、22.76% 、17.28%和13.85%;而其他几个县(市)占比均在10%以下。从贫困村看,阳新县墩福村、丹江口市殷河村、武穴市童新村、武穴市飞跃村、丹江口市马家院村占比较高,分别为67.43%、37.55%、37.32%、33.75%和31.89%,其他村均在30%以下。

(三)驻村帮扶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走访调查情况看,当前驻村帮扶工作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推进工作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一是驻村帮扶工作缺乏约束力。缺乏对各级党委、政府抓好驻村帮扶工作的约束机制,对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效果不佳的地方,没有相应的追责机制。

二是考核机制不健全。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如何评价、评价什么内容、评价结果如何运用等问题,尚处于真空地带。调查的10个县(市)中,只有潜江市和通城县两地出台了驻村帮扶考核办法,其他县(市)均还未出台。

三是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与推进驻村帮扶相配套的组织协调、选拔培训、岗位定责、经费保障、督查通报、激励奖惩等制度,尚不健全,多数地方基本处于空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之路还有较远的路程。

(四)驻村帮扶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

干部驻村帮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整合多方资源、汇合各方力量、集合各界智慧,方能持续推动。从走访调查情况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缺乏后劲。

一是帮扶资源较为单一。多数驻村工作队是从本单位掌握资源上,给予倾斜性安排,或者从自身公用经费中挤压,均不可持续。

二是整合资源手段有限。驻村工作队在整合行业资金、社会资源上,手段和力量有限。在整合行业资金上,需以县为单位进行整合,仅一个单位、一个工作队难以实现。在整合社会资源上,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是缺乏相应配套措施。驻村工作队作为精准扶贫的管道,除发挥自身优势给予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外,还要做好党委、政府精准扶贫政策和措施的执行者。而从调查的10个县(市)看,除丹江口市出台了精准扶贫配套措施外,其他县(市)均没有相应配套措施。

有关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领导,强化思想认识

干部驻村帮扶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管道、桥梁和载体,各地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驻村帮扶工作未启动的地区,应尽快出台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议,尽快全面铺开。已启动的地区,建议对本地区驻村帮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总结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不足,制定相应对策。建议各地将驻村帮扶工作与选派第一书记结合起来,确保新一轮建档立卡确定的4821个贫困村每个村都有常驻第一书记。

(二)靶向瞄准,提高帮扶到户率

精准扶贫,关键在于靶向瞄准,把贫困户作为脱贫施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精准脱贫。针对当前帮扶工作队不驻村、精准到户帮扶率不高的现象,应把推进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落实党员干部帮扶责任,引导贫困户增收脱贫。

各地驻村帮扶工作队应与原单位脱钩,专项负责驻村帮扶工作,不得当“走读生”,一年吃住在村的时间不得少于180天。将贫困户帮扶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一个不漏。帮扶责任人应积极履行帮扶责任,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亲自协调落实或者委托驻村工作队协调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

(三)着眼长效,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

着眼于科学性、长效性、规范性,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约束机制。建议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各级目标责任管理考评内容,促使各地、各部门把驻村帮扶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更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强化“干部驻村帮、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与派出单位评先表彰挂钩,推动驻村帮扶扎实开展。

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组织领导情况、到户帮扶比例、帮扶工作成效、干部群众评议等内容列为重要考核内容;认真组织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评价倒逼驻村帮扶工作开展。

三是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协调、选拔培训、岗位定责、经费保障、督查通报、激励奖惩等日常管理机制,由省级扶贫部门组织编印《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手册》,将有关政策性文件、规范性制度、工作方式方法等内容编印其中,明确帮扶单位、帮扶工作队、帮扶工作队队长、帮扶工作队员等职责,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强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日常管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编印相应规范性手册。

(四)创新驱动,积极探索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措施

立足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驻村帮扶精准脱贫的新举措、新办法。

一是探索驻村帮扶精准脱贫配套措施。针对新一轮认定的贫困村、贫困户,建立“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专项脱贫配套措施,结合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实施精准脱贫,形成强大推进合力。

二是探索驻村工作队参与扶贫项目实施机制。扶贫到村、到户项目的实施,要积极发挥驻村工作队“管道”和“桥梁”的作用,使其参与脱贫对象确定、项目选择、资金争取、监督管理等全过程。

三是探索资源整合机制。一方面,以县为平台,对扶贫资源进行整合,向贫困村进行倾斜。另一方面,探索贫困村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对于拨付到村的涉农资金,允许驻村工作队进行统筹整合,确保大部分涉农资金用于贫困户的发展,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立足实效,加大督办检查力度

加大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强化党委、政府督查。建议各地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纳入本地党委、政府当年重大督办事项,由督查部门开展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实效。

二是强化扶贫部门组织协调职能。强化各级扶贫部门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查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干部培训,开展日常督查,考核评价工作成效,通报推进情况,确保日常管理健康有序。

三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充分依托传统主流媒体和现代网络平台,定期发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动态,宣传典型事迹,推广先进经验,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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