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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城市风险规避与治理范式变革

2015-08-05胡小武

上海城市管理 2015年4期
关键词:城镇化人口

编者按:

本期特别策划栏目共有7位专家学者分别就“提高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综合运行效能”的话题进行了结合实践案例的分析与探究,所论及的城市风险规避、小区业主自治、城市治理优化、城市群辐射带动、城市趋同态势及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延伸等视角,精准地将当前城市发展常态化时期面临的管理短板与发展机遇进行了顽症破除意义上的可行性解读,并提供了具有前瞻视野的积极建议。

导读:进入新常态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也逐渐面临了更多风险与挑战。土地问题、资金困境、人口结构、社会矛盾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陷阱等都将影响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质量和方式。中国需要适时调整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及其治理方式,通过规划统筹机制、社会融合度建设、社会政策兜底以及社会营销策略,以推进一种健康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新型城镇化是与工业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不仅是农村人口向城镇化转移的过程,更是建立全新的人口城镇生活方式,树立全新城镇人格的一个过程。然而,很多地方还在延续过往城镇化所采取的摊大饼式的大开发模式,同时一些地方已经陷入了“空城”、“鬼城”的漩涡。特别在经济进入新常态时期,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愈发面临更多风险、更大挑战和愈演愈烈的城镇化问题,诸如老龄化、土地紧张、地方债务、人口结构性矛盾、生态环境恶化、老城衰败、交通拥堵、管理冲突等各式各样的问题。[1]因此,在新的发展时期,应该审慎认识新型城镇化发展所遭遇的时空条件的转变,适时调整相关的发展策略,探索具有较强适应性的城镇化治理模式。

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态势与现状

(一)增长与扩张导向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成为了普遍现象

中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的历程,也是中国城镇化水平快速增长的时期。中国城镇化水平从1980年的19.4%发展到了2014年的54.77%,城镇常住人口从2.1亿增长到了7.49亿。以往的高速增长的城镇化发展,已经呈现了分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特大城市、大城市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中小城市、小城镇的发展水平,特大城市、大城市的人口增量、人口净流入量都远高于中小城市。这种梯度化、结构性的发展态势,集中表现为大城市优先增长,特大城市人口增量过大,因而造成了特大城市、大城市开始遭遇典型的“大城市病”,即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环境恶化、通勤时间长等因城市化水平过快增长带来的典型问题。

同时,其他数量众多的中小城市,由于城市化水平增长高于工业化水平,城市建设规模导致了住房及基础设施过剩,形成了过度开发所导致的“空城化”现象,最终推高了城市债务水平,导致城市发展逐渐进入了“无米下锅”的局面。特大城市型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由于外来人口加速流入,同时也加速了其他地区人口的净流出,形成了一种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城市间的“拉力与推力”。其结果是大城市的治理管控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一边是老龄化需要补充大量外来流动人口以填补人力资源空缺,一边是外来人口过多导致城市要素资源供给能力紧张。

大城市的治理所遭遇的各种挑战,短期内都很难形成一种稳定和成熟的形态。上海预计到2030年老龄化率超过35%,成为一个真正的老年城市。面对社会老龄化的日益加重,上海正在打造以科技创新为中心的战略计划,引进更多年轻的科技人才,但是城市基础设施的“老年优化”法制模式却依然还未正式提出。北京则正实施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以此来优化北京的人口与资源环境过度紧张的矛盾。但是,整体上看,中国大城市的城镇化发展主要还是体现为新城区开发建设高于老城区的更新重建,扩张型增长依然是大城市的主要发展形态。

(二)人口非均衡流动趋势的加速

在人口出生率没有实质性提高之前,全国的总人口量增速下降,人口流动的非均衡性,将必然继续导致城市间的人口增长出现此消彼长的态势。新常态下,土地流转将秉持一种平稳有序的原则进行,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转移,也将进入一个相对缓慢有序的阶段。加之,农村人口的转移,也并非都坚持“就地城镇化”或“就近城镇化”的方式,反而有可能加速流向大城市。因为中国城市的“极化”发展,同样按照了一种梯度极化的形态。[2]以北上广深、省会城市、中心城市为核心,共形成了常住人口超过300万,共计约50多个相对极化发展的城市。这些城市的人口从300万到2000多万不等,因为教育、医疗、商业、文化等资源的集中,成为具有强劲吸引力的城市。而剩下的2000多个中小城市,因资源集聚度低,形成了典型的低吸引力城市。虽然数据表明,有一部分高龄农民工开始陆续返回乡村,成为欠发展地区城镇化发展的蓄水池人口,但新生代农民工回乡的概率却大大降低,他们更愿意留驻在务工的大城市,为自己的下一代寻找更好的教育及发展机会。

可以预见,未来农村地区的新生代居民,大部分都将加速流向发达的城镇化地区。所以,未来一段时期之内,欠发展地区的人口增量,将会继续低于大城市。但是,在这样的一个人口增量结构化失衡的背景下,在很多中小城市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中,几乎都预设了“人口增量”的前提,而且还坚持了人口增长的上限最大化预期,新型城镇化规划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扩张型新区规划,并且以土地城镇化为优先策略。事实上,这些地区的人口增长可能将处于下限最大化区间。然而,正是在对人口增量趋势的忽略或误判的基础上,规划了一个又一个的“新型城镇化”蓝图,有些地方早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这种非均衡化的城市化进程,客观上需要有差异化地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必须考虑人口转移、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动态结构及其平衡比例。否则,新型城镇化将带来巨大的浪费。

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风险与挑战

(一)新型城镇化的非均衡性特征造成了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多重风险

随着国家人口居住证制度的全面实施,未来的人口流动必将比原先更加自由。人口的自由流动将对下一步新型城镇化的规划与发展带来极其重要的影响。首先,宏观层面而言,任何一个城市都不可能完全预测城市常住人口规模的动态变化趋势,因而城市基础设施的相对静态化的供给能力,很难应对动态变化的人口需求,造成持续的矛盾和紧张,将是新型城镇化的新常态。特别在一些具有“枯城”特质的城市,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风险更大。这些因地质生态条件、资源枯竭、产业结构和社会文化等要素累积形成的“负城市化”现象,将会大大加速地区人口的净流出速度,从而导致这些城市的衰弱。

从美国的Snowbelt城市带的普遍性衰弱来看,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可能将会出现一种不可避免的“此消彼长型城市化”趋势,[3]即一些资源环境和经济活力较好的地方,将会吸引更多的人口,而一些发展能力趋弱的城市,人口将加速流出。中国是否也将面临相似的情况,从几年来东北三省每年净流出人口超过200万的数据来看,中国的Snowbelt初现端倪。而中国城镇化的“胡焕庸线”的长期存在,便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Snowbelt”。只不过中国的不是雪带,而是一条经济与生态资源带。尽管有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以及各种国家级发展规划的支撑,中西部地区因教育、文化、创新活力的落差,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如果没有相应的重大结构性调整,中西部地区的人口流出,可能还会加速。这种加速趋势主要体现为中西部地区年轻人口的加快外流,流入到中部沿海发达的地方需求更好的就业、教育和生活条件。虽然近些年有高龄农民工回流原籍,也有因产业转移的原因导致了内地一些地区出现了劳务人口本地化的趋势,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的人口流动方向,还未有根本性改变。

(二)中国城市空间结构的重组不断深化将带来结构性的风险与挑战

新型城镇化提出了“3个1亿”的人口转移战略。下一阶段新型城镇化将聚焦3亿人口的城镇化,包括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从可以预见的人口城镇化转移规律来看,近1亿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人口将伴随着城市老旧社区、老旧城区、老旧街区的更新改造而实现“再城市化”。这种再城市化进程,常常伴随着拆迁、补偿、迁居而积累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在中国遭遇经济新常态的时期,不少城市已经累积了大量的城市债务,一部分城市更遭遇了“空城化”危机,这又直接制约了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的能力。城市营运财力的下降越来越难以应对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的压力。

当前城市治理中的很大一方面问题都与城市更新与拆迁有关,便说明了空间重组和重构,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新型城镇化问题,更会引发各种社会治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另外,除了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1亿人口,有2亿人口将实现“人的城镇化”转变。这两亿人口中的1亿人口将以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为主,这意味着在中西部地区将需要新增大量的城镇化空间,主要包括新城区或新社区,并将转移大量人口入驻新的城镇化空间。对于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欠发展的客观现实,要接纳近1亿人口进入城镇空间,不仅在经济上是一个巨大的投入,更会导致大量的人口就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土地流转、拆迁安置等方面的社会问题。特别在中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还要面对复杂的民族人口的迁移、安居、就业、生活和社会融合等问题。诸如这些问题都会成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风险源,一旦某一个环节受阻,都将可能引发潜在的冲突与紧张。还有1亿转移人口的城镇化,从过去人口城镇化的规律来看,大量已经转移出来的农村人口,必定选择那些就业机会多、业已熟悉或常住的城市安家落户。

随着各地对于户籍政策的改革,总体形成了有利于扩大转移人口的迁居入户的政策机制。因此,对于外来常住人口较多的城市,主要是沿海发达区域如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以及其他省会级中心城市约40个以上城市。这些城市的外来常住人口占比超过总流动人口的90%以上。未来这1亿转移人口的城镇化,势必将以沿海发达的大城市为主。但是,大城市已经出现了典型意义上的“大城市病”。随着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等这些城市的老龄化率的上升,大城市在短期内依然有较大的人口增量的需求,因此沿海的大城市将会持续扩张,直到规定的城市边界为止。目前人口在800万左右的城市,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性推进,都将发展成为超过10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这势必在人口的流动方向上继续占据主动而影响其他地区的人口结构。而因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未来这些超大型城市的资源、环境、交通、民生、教育、医疗、贫困、社会治理等问题,都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风险。特别是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城市社会结构性的压力催生各阶层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类疾病,少数精神疾病患者或心理压力过大者逐渐演化为社会泄恨者或越轨者,从而对城市社会的安全带来直接的威胁。

总之,因新型城镇化所需推动的空间结构重组必定带来人口结构、社会结构的重组,从而形成各种新旧社会风险和挑战,这些风险和挑战势必对城市治理理念和方式带来深刻的影响。

(三)新型城镇化导致的城市内部社会结构的变迁,也逐渐暴露出新的系统性风险

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强化推进既有城市的规划、建设理念。现实层面集中表现为各种国家级城市新区的设立、撤县设区、市改区或县改市、镇乡改街道、撤村并社等具体路径。自2012年十八大以来,这些新型城镇化的具体改变正在加速,包括镇级市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整体上看,新型城镇化战略将推动中国城市内部结构的大调整、大变化和大转型。这种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的变迁,必然会触发各城市内部社会结构的变迁和挑战。诸如撤县设区之后,城市资源的配置是否能够及时跟上,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能否实现等问题便日益突出;国家级新区的设立从政治经济学层面改变了原来区域内的土地与空间价值,从而推动了各种要素的价格上涨,导致违章、拆迁、安置的新矛盾;镇乡改街道之后形成的各种既得利益的分化调整,积淀已久的问题浮出水面,如集体经济的分配、中小学教育设施的改善、宅基地的置换等问题,往往都是居民上访、信访的突出问题。

另外,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城市内部人口结构、社会结构的变化,造成了城市治理的多重风险,诸如外来人口在很多大城市遭遇社会排斥、边缘化等问题,城市流动人口的流动摊贩的治理所带来的冲突和过激事件,以及城市资源紧缺导致的各种抢夺资源而造成的医患冲突事件、学区房维权事件以及道路侵占和砸车事件等。例如2015年元旦前夕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不仅关乎城市安全治理的技术性问题,更隐藏了因外来年轻人口规模过大所形成的公共娱乐休闲生活的集聚和拥挤的社会问题。这些事件的累积逐渐演化为系统性社会风险,很多时候还会有“负面传染”的现象,导致风险事件频发,给城市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隐患,也大大降低了“人的城镇化”的发展质量。可以说,因新型城镇化而导致的城市微观层面的风险,越来越开始暴露出城市治理的难度和困境。

三、新型城镇化与城市治理的范式变革

城镇化理论特别强调以人为本的城市化。诚如乔尔·科特金所提出,城市的起源意味着需要满足神圣、繁荣和安全的功能。[4]这里的繁荣,就是指城市的可持续的经济、社会、生活的活力。而城市的安全性,在当代城市功能中的所指,应该是城市需要确保各个阶层的市民能够不被排斥、不被贫困所累,更不因社会冲突带来生命风险。因此,新型城镇化需要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市民幸福作为目标。新型城镇化所提出空间上的“老城区”+“新城区”+“农村新社区”,根本上是为了推进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同步进行,是要积极提升城镇化的发展能力。而信息化、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是推进人口转移、产业更新、就业增长的支撑条件,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城镇化”的目标。老城区的更新与建设,既要保持历史文化遗存,又能改善居住条件,还需要有经济支撑能力来保障老城区更新的顺利推进。新城区的发展和建设,需要从就业与居住、城市要素供给等方面综合设计。而农村新社区的建设,更需要思考农民上楼之后的土地流转利益、就业吸纳能力、社会保障以及生态环境的品质等问题。因此,面临中国城市社会的巨大变革,以及未来持续深化的各种社会结构的变迁,防止各类因城镇化而累积或凸生的各种风险与挑战,我国的新型城镇化亟需从顶层设计、中观调控、微观治理层面进行审慎的创新思考,要从中国本土的历史、文化、社会心理建构等方面寻找中国城镇化的新模式与新道路。

(一)中国的新型城镇化亟需建立起国家统筹的“城市规划预警机制”

由于中国具有典型的“规划引领”和“规划政治”的现实路径依赖,全国各地的城市都在通过规划修编或规划设计。国家级新区数量不断增加,新型城镇化战略下各个地区的数量繁多的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大多都是以“增长”作为规划的前提预设。几乎没有一个城镇规划是为了“减少”而开展的设计。然而,所有的“增长”是不可能发生的,增长模型不可能适合每一个地区。各种追逐增长性的城镇规划,必然面临着人口拐点、人口非均衡流动、产业结构变化带来的前提性挑战。因此,必须要建立起城市规划,特别是牵涉土地利用规划的国家统筹机制,通过国家统筹的方式,来开展人口流动模型的整体研究和预测,用于指导各地的城镇规划的定位。

中国已经开始进入了人口拐点时期,在人口综合生育率持续低位的情况下,需要开始建立“城市规划预警”机制,通过更加精细和科学的人口出生率、人口流动的预测来预警相关的城镇规划。如果再放任各地的“无序”的以“增长”为主导理念的城镇规划或城市建设,将导致极大的城市危机。由鬼城危机带来的城市债务危机必将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或社会动荡。目前已经暴露出来的各种非法集资、高危城市债务、老板跑路、因债跳楼、产能过剩、失业率增长、社会泄恨事件等问题,都指向了城市规划与城市建筑这个“病因”。一些中小城市已经暴露出来的新城规划导致的房地产严重过剩问题,以及城市发展后续乏力的问题,都说明了“规划无序”的严重后果。所以,加快建立一个能够纠偏的规划预警系统,开展全国性统筹指导,势在必行。

美国社会自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便已经进入了全国性“城市衰弱周期”,很多中北部城市出现了人口下降,从而引发了城市发展的旷日持久的衰退期,全美国共有170多个大小城市最终变成了“死城”。[5]中国虽然国情不同,城镇化水平不高,但城镇化超过工业化带来的城市发展危机,依然值得警惕。打破纯粹的片面的“增长”预期理念,建立国家性的“衰退”预警机制,统筹指导各地城镇化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正是从源头上治理城市发展危机的重要举措。

(二)新型城镇化需要特别注意“城市社会融合度”的建设

社会融合是“个体或群体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共享历史和经验,相互获得对方的记忆、情感、态度、最终整合于一个共同的文化生活之中”。[6]城镇化意味着人口迁移,意味着移民与本地居民的相互认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必须要实现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也即人的现代化的基本内核。在当前的新型城镇化各种系统风险中,几乎所有的风险,都是人所遭受的威胁、危险和利益受损害。如失地农民问题、拆迁问题、蚁族蜗居问题、暴力城管问题、城市贫困问题、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上学贵上学难问题、路怒问题等,最终都是由市民或流动人口来遭受各种“恶果”。

城市社会生活问题都是指向人的问题。亚里士多德曾说,人们为了生活而来到城市,人们为了活得更好,而留驻在城市。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就是非农化,更多农民希望来到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但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依然还存在大量的结构性的问题,带来结构性的风险,并没有完全满足人民活得更好的需求。因此,在当前整体社会结构仍然有“固化”加强的趋势下,新型城镇化绝对不能再“加固”社会结构,必须要强化社会融合度,通过更高的开放性、更多的自由流动能力、更多的社会参与机会、更均衡的利益结构,这样才能“宽松”板结化的社会秩序。

城市是一个科层制的理性社会生活体系,同时也是一个崇尚多元、开放、自由、个性、选择性的文化容器。在中国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的时期,必须逐渐打破刚性的、固化的社会结构,增强城市社会的融合度。增进社会融合就是要打破阶层固化和利益过度分化的社会结构,推动社会各阶层在城市中拥有公平的竞争机会,享有公平的生存和发展机会,拥有尊严的生活。这就要求,未来的新型城镇化,特别要强化社会规划,要把增进城市社会融合度作为社会规划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为利益高度分化、贫富分化、居住分化、消费分化带来的阶层冲突、社会冲突和群体对立。任何一个城市,都经不起因阶层冲突、群体冲突带来的风险,一旦累加的风险爆发,必将大大损害城市的安全感和竞争力。所以需要通过强化对外来人口的接纳和包容,强化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和保护,通过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来打破既得利益群体的各种恣意妄为,建立有效的机制来增进就业、推动创业,实现领取居住证的人口享有完全市民化待遇,最终让每一个市民或外来人口都能够公平有序地生活,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对立、社会排斥,确保城市能够有最大的社会融合度,让全体市民和谐共处。

(三)新型城镇化必须加大社会政策兜底的实施力度

新型城镇化是一场空前的人口结构变迁过程,同时也将形成巨大的利益调整。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城市老龄化、高龄化以及城市贫困问题的凸显,因工作压力、家庭压力、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生活方式,特别是环境问题、食品问题的多重因素累积而导致的疾病困扰问题,越来越多的市民正在承受生活的挑战。为了不让市民因年龄、疾病或贫困而陷入生存的风险,迫切需要有社会政策的兜底,来缓解相关群体的生存和生活压力。城市不能因个体受挫或陷入困境而弃之不顾,否则新型城镇化将无益于社会的团结,无助于实现和谐社会。在高房价的大都市,有市民会因为付首付而抢银行;有市民会因为贫困而去抢劫,会因为疾病困扰而自杀,更有老人因为无人照顾,死去多日才被发现;有年轻人因为失业而产生社会泄恨行为。诸如此类的城市风险事件,便是社会政策兜底工作所需要深入细致植入其中的。社会政策的核心是为了保障国家公民不因老、弱、病、穷、残、幼等而陷入生命危急的一系列社会福利性质的政策。[7]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各大城市都拥有数量不菲的、需要社会政策兜底的特殊困难群体。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特别需要捍卫公民权益和尊严,要保障需要得到照顾的特殊群体不会被饿死和病死。这就需要城市政府善于创新社会政策体系,通过社会保障、社会支持、社会援助和志愿者社会服务等相关手段和措施,积极介入弱势群体的帮扶,做到不让一个市民因缺失社会政策的保护而死亡,或选择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新型城镇化战略追求“人的城镇化”,为的是保障人的尊严。因此,对陷入困境的特殊群体,城市政府必须履行社会政策兜底的责任,加大力度开展相应的社会保护措施。

(四)新型城镇化应实施“社会营销”计划

社会营销是“是为了个人、集团或者社会整体利益,采用市场营销的原理和技巧使得目标群体自愿地接受、拒绝、改变或者摒弃一种行为”。[8]新型城镇化战略作为一项关乎中国社会结构重大变迁的发展手段,不能只停留在政策规划的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这样的层面。在面临城市社会治理转型的时期,还应该加强对于这种系统性工程的社会营销。要让官员、市民、农民都能够深刻感知到新型城镇化所将带来的改变,特别是行为规范层面的改变。城市相比较于农村,就是迪尔凯姆所提出的“有机团结”的地方,也是韦伯提出的“理性化”的过程。城市作为一个高度理性化、事本性、匿名性乃至冷漠型的社会生态系统,需要重构一种城镇化的人格。而重构城镇化人格,首先需要所有的市民或新市民,都要有合乎城市生活规范的城市理性。这种城市理性的建立,可以缓解因变迁而带来的不安、焦虑乃至失范。

新型城镇化关键是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过程需要遵从秩序、遵守法制,更需要建立公共空间的价值观。诸如不能违建、不能抢道、不能插队、不能破坏公共环境、不能有公共空间的不雅行为、不能侵占公共空间等这些公共价值都是城镇化进程中公共理性的内容,然而这些城镇化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不是自然而然能够形成的,必须要有一个好的社会营销体系来倡导和内化,这也是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冲突、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的柔性策略。好的城市,需要有现代化的市民,而现代化的市民,一定会提升一个城市的品质。所以,从这个层面而言,防范新型城镇化风险而开展的城市社会营销,便可以视作为一种新的城市治理模式。

新型城镇化会面临各种可见的和不可见的风险和危机,需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共同应对。敢于跳出“规划引领”的某种误区,积极采取纠偏机制,用新的城市治理范式,来最大程度避免或化解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各种阵痛、失序和矛盾,迫切需要各种创新思维和实践,以此推动建立平稳、健康、科学、有序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说明: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新型城镇化的空间落点及其形态研究(13CSH089)”的部分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胡雪菲.新型城镇化的风险及应对策略[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3(2).

[2]胡小武.候鸟型白领:逃离北上广与“大都市化陷阱”[J].中国青年研究,2013(3).

[3]HANNON, DV. Sunblet Snowbelt:Urban Development and Regional Restructuring[J].Growth and Change,1984:52-53.

[4]乔尔·科特金.全球城市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7

[5]迈克·戴维斯.死城[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116.

[6]Park,Robert.Human Migration and the Marginal Man[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28(33).

[7]何建华.发展正义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248.

[8]周延风.社会营销:改变社会行为的新模式[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5.

责任编辑:张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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