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金融资产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2015-08-04秦文娇
秦文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具有特殊性,而针对其递延所得税的处理是否妥当也会影响企业的投融资收益。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500
贷:投资收益 500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应收利息 500
持有乙公司债券影响当期权益(其他综合收益)金额=100×90-10000=-10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综合收益 1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
持有乙公司债券在2013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时成本10000万元,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25%=250(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50
2、持有丙公司股票影响当期权益(其他综合收益)金额=1000×16-20000=-400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综合收益 4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0
持有丙公司股票在2013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时成本20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60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00×25%=1000(万元)。
确认递延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00
三、2014年12月31日
1、持有的乙公司债券应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10000-100×50=5000(万元),购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无论借方或贷方余额),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0
其他综合收益 1000
持有乙公司债券在2014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10000万元,账面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