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满足角度下新媒体的负面影响
2015-08-03周梦琼
新媒体研究 2015年11期
关键词:受众
周梦琼
南开大学,天津 300071
20世纪70年代初Walter Mischel提出了延迟满足这一定义,指的是一种甘愿为更有价值的长远结果而放弃即时满足的抉择取向,以及在等待过程中展示的自我控制能力,即让被试选择在实验室里等待实验者回来后获得一个更具诱惑性奖励,或是告知实验者不愿意等待,只能得到一个一般的奖励。延迟的选择和维持阶段表现出被试的冲动控制和维持意志力的各项技能和自我调节策略,是个体完成各种任务、处理人际关系、良好适应社会的必要条件,更是一种良好的社会美德和品质。
被誉为“传播学第五奠基人”的美国学者施拉姆提出媒介选择或然率公式:选择的或然率=报偿的保证/费力的程度。首先,智能手机等移动新媒体带给受众的报偿保证综合来看是最高的,报纸、杂志等众多媒介的内容都可在移动新媒体上接触受众,受众也可以随时随地地接受甚至生产媒体内容。其次,移动新媒体的使用费力程度也会越来越低,生产成本的逐渐降低使移动新媒体价格越来越平民化。按照施拉姆的公式,移动新媒体将会成为“费力程度”最低的媒体,未来将会成为被选择率最高的媒体。
如今,移动新媒体的出现犹如一个个延迟满足实验,运用互联网获取所需的方式就相当于Mischel研究范式中的即时奖励,传统长时段的投入获得方式则相当于研究范式中的延迟奖励,移动新媒体“即时”的诱惑性破坏了“延迟满足”选择长时段积累获取所得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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