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高通反垄断案评析
2015-08-01钟磊新疆大学
对外经贸实务 2015年7期
关键词:企业
■钟磊 新疆大学
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高通反垄断案评析
■钟磊 新疆大学
2013年11月国家发改委接到两家美国公司对高通垄断行为的举报,并根据举报启动了反垄断调查。历时14个月的调查之后,于2015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针对美国高通公司垄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按2013年度高通公司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总额8%的罚款,共计60.88亿元人民币,高通公司对中国政府的所有处罚条款不持异议,并在一周内交纳完全部罚款。该案因涉案标的额巨大,一直备受各界关注。本文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高通案案情介绍
高通公司1985年创立于美国圣地亚哥,是一家研发和推动CDMA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小型公司,第一笔大订单是一个采用CDMA解决卫星通讯问题的政府项目,合同标的虽只有20万美元,却为高通后来在该技术领域的独霸天下奠定了基础。到了90年代,高通已经在美国的CDMA市场独占鳌头。进入3G时代,高通又凭借13000多项专利总数进军芯片市场,2014年公司市值高达1300多亿美元,超过英特尔公司。国外的苹果、三星、国内的中兴、华为、联想、小米等手机品牌几乎都采用高通的芯片,在智能手机芯片市场占据了70%的市场份额。在销售芯片的同时,高通还利用其难以替代的专利技术资源向手机厂商收取专利费。之所以说高通的专利难以替代,是因为其掌握了一大批必不可缺,在通讯领域已经成为技术标准的专利,即标准必要专利。手机制造商为使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就必须获得高通的专利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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