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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放开但不能放纵

2015-07-22

时代风采 2015年12期
关键词:药品

6月1日起,我国绝大部分药品正式取消政府定价,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记者采访发现,同一种药品在不同药店的售价相差很大,有的卖16元,有的卖3元;有些药品换个包装就涨价,廉价“老药”难以寻觅……(6月2日《华商报》)

点评:药价放开是尊重市场规律的表现,等于是把以前的政府定价变为现在的市场定价,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老百姓也担心,那就是一些药企或商家趁机哄抬药价,加重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药改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政府不能一撤了之,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革过程中百姓利益不受损。

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但如果不打破药品生产商之间长期以来形成的利益共盟体系,那么,药改就难免落入高价药依然居高不下,低价药却趁机上涨的现状,苦的仍然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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