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医学类高校会计委派制度思考

2015-07-20王番宁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5年9期
关键词:委派医学类会计人员

摘要:医学类高校附属医院腐败问题已引起国家反腐部门的高度关注,预防附属医院腐败现象发生,关键在于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本文以医学类高校向附属医院委派会计的社会背景入手,提出健全附属医院会计委派制度的建议,以防止医疗腐败现象发生。

随着国家反腐力度不断加强以及医药卫生领域惩治与预防腐败建设的深入推进,医学类高校附属医院腐败问题已引起国家反腐部门的高度关注。尽管当前医疗腐败行为受到惩处,有所收敛,但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医疗腐败的行为从公开转向隐蔽,手段也不断翻新。预防医学类高校附属医院腐败现象发生,关键在于健全财务管理机制,会计委派制度是其一项重要内容。

一、医学类高校附属医院引入会计委派的背景

(一)医学类高校与附属医院关系

高校设置附属医院是医学类高校的特色制度。医学类高校与附属医院均为事业单位法人,其在财务上独立核算、业务上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早在2007年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高校附属医院向所在高校交纳“管理费”、“基金”等各种不合理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医学院校与附属医院之间是独立法人关系,其发生经济活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尽管该《通知》认定医学类高校与附属医院之间是独立法人关系,但是实践中附属医院的人事管理权很大程度受制于所属院校;同时医学类高校与附属医院之间因教学经费、科研经费、教学设施等经济往来较为密切。因而,医学类高校与附属医院是法人之间的特殊管理关系。

(二)医学类高校向附属医院委派会计的现实背景

高校会计委派制度是指高校财务部门向其所属并独立核算的二级院系、后勤及校办产业集团等统一派遣财会人员,依法实施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随着“新医改”的推进,附属医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优质医疗资源得到有效补充,使得高校所属的附属医院都成为当地权威的“医疗航母”。附属医院在医疗收入、基建修缮、药品及医疗器械、医疗科研经费等方面拥有巨额资金,少则几千万,多则高达数亿元,其监管难度大,会计信息失真风险高,易于滋生医疗腐败。2014年7月,中央巡视组向复旦大学反馈专项巡视情况特别提到“高校辖附属医院摊子大、权属杂、监管难,极易诱发腐败”。

二、国内医学类高校会计委派制度实践及评析

国内会计委派制度始于上世纪末。2000年9月7日国家财政部和监察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2007年1月15日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指出“高校应对二级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为此,很多医学类高校开始尝试向其所属独立核算附属医院委派会计。经过十多年实践,医学类高校向附属医院委派会计制度取得一定积极效果,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

(一)管理机制不健全,被委派会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不足

高校与附属医院均为独立法人,然而受行政管理体制的限制,附属医院隶属于医学类高校二级单位,存在着行政从属管辖关系。被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归属于高校财务管理部门,但是接受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和附属医院的的双重领导,并未真正实现经济利益独立。出于个人经济利益考虑,被委派会计人员往往不能对受派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履行监督职能。同时国家针对委派会计制度并未出台相应的管理细则,高校自身也缺少相关管理规范制度,被委派会计人员基于自身特殊身份关系,其会计职能难以发挥。委派会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难以实施对附属医院的财务规范与监督的作用。

(二)激励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委派会计的积极性

高校向其附属医院委派会计人员,其管理权在医学类高校,附属医院对其无评价考核权。高校财务部门与委派会计不在同一场所办公,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成果不能进行直接观察和评估,无法做出业绩评价。因而,附属医院委派便出现“高校无法客观考核,附属医院又不能考核”尴尬局面。

(三)委派会计监管制度不规范,委派会计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

根据会计法律规定,会计人员要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作为高校向附属医院委派会计,其主要职责就是规范会计核算,履行会计监督,保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然而,由于缺少委派会计业绩考核制度、奖励制度、培训制度等,导致委派会计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影响其职能发挥。

三、完善医学类高校向附属医院会计委派制度的建议

(一)健全会计委派制度规范体系

从国家角度来看,现行《会计法》及《会计法实施条例》均未对委派会计进行规定,会计委派制度仍处于政策层面运行。为了提高会计委派制度权威性,作为医学类高校必须健全会计委派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创新,对委派会计职责、考核、轮岗进行详细规定,为委派会计行使会计监督权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委派会计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设立目的是提高委派会计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会计委派工作的效果,同时防止出现委派会计与受派单位共同侵害单位利益行为。医学类高校一方面通过外勤补助、责任津贴等给予委派会计人员物质奖励,同时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会计人员给予优先职务晋升、优先评奖评优的机会。另一方面根据委派高校会计制度,对于损害高校利益、国家利益的行为违法违纪会计人员给予严厉惩戒。

(三)强化委派会计人员监管

医学类高校向附属医院委派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摈弃“一委就灵”的思想,强化对委派会计人员监督管理,提高业务能力。其一,建立适合委派会计工作实际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委派会计工作特点与工作权责,确定其绩效考核标准。高校根据绩效考核标准,定期进行组织考核,重点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委派会计岗位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履行情况、适应工作能力、参与被委派单位工作情况等方面考核。其二,建立定期轮岗制度。通过定期轮岗制度,避免委派会计与附属医院之间形成利益关系。其三,组织定期培训。为了提高委派会计业务能力,高校定期开展委派会计培训工作,确保委派会计熟悉国家和高校的财经法规、政策,具有较高的会计业务技能,提高其职业能力。

猜你喜欢

委派医学类会计人员
高校校办企业会计委派制实施办法探讨
医学类普通高校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研究
财政部: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
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酝酿启动
我国将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关于基层会计人员职业素养的探讨
新媒体视域下医学类高职生医德教育
对医学类高职高专开设高等数学必要性的认识
烟草专卖内管委派制对县级局内部监管的思考
新形势下如何发挥专卖内管委派制的作用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