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护与环境修复的产权经济学分析
2015-07-19范婷
台湾农业探索 2015年5期
范 婷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资源保护与环境修复的产权经济学分析
范 婷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2015年两会重提的“中国梦”中再次强调了与环境治理的攻坚战。从产权经济学角度来看,人与自然环境的问题实际上是产权界定的模糊、权责不明晰导致的。基于产权经济学视角,该文阐释了我国现行环保部门不作为和不能作为的原因,并通过对由完全产权与不完全产权两个角度建立的经济学模型进行分析,指出问题归根结底在于产权安排是否合理。最后,提出了一种新的制度设计路径,即在引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将环保部门改造成环保公司,并支持发展一批节能环保支柱产业。
资源环境;产权经济学;产权界定;不完全产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政府报告为建设生态文明吹响了资源环境保护制度安排的号角,要求我们从制度上保护生态环境。2015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提出了“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对偷排偷放行为建立了严格的问责机制。回到现实,在经济取得奇迹般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日益增多,特别是近年来被化工厂包围的长寿之乡所面临的问题,比如在湖北钟祥、江苏如皋、广西巴马等地,工业三废和近海水域污染已成为村民的噩梦,癌症患者也急剧增加。这些环境问题若得不到充分重视和解决,将酿成严重的生态灾难。
沿着科斯(Ronald H.Coase)和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的分析思路,解决自然资源优化利用和生态环境修复这类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时,单纯依靠政府或市场都是会有问题的,效益和公平往往难以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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