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湟谷地民间艺术的史话
2015-07-13陈婷
群文天地 2015年3期
关键词:文化
陈婷
河湟谷地,顾名思义,泛指黄河上游和湟水流域交叉地带。其地理范围包括今日月山以东,祁连山以南,今西宁四区三县、海东以及海南、黄南等部分沿河区域。据《后汉书·西羌》载:“乃渡河湟,筑令居塞。”由此看来,河湟之名称,至今也有1000多年了。汉代,霍去病西击匈奴,在此设立西平亭,为有确切文字记载之始,史称湟中。又其族属,称为羌中。大多史学研究者认为:它就是历史上古丝绸南路和我国北方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进行茶马交易的地带。其文化圈所处位置,恰好是中原文化圈与吐鲁番文化圈、西域文化圈的交界地带。被当代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藏彝民族走廊”的核心区域。
可见,河湟谷地作为中原与周边政治、经济、文化力量伸缩进退相互消长的中间地带,而成为中原文化与周边文化、域内文明与域外文明双向交流扩散、荟萃传播的桥梁地带。
正因为地理位置的独特性、文化的交叉熏陶使河湟文化既联系两方又自成体系。当它具备适宜文化发展的条件时,以民间节日期间举行的各种游艺杂戏活动——社火在这里生根、发芽、结果,并形成了丰富的民俗意味和浓烈的文化底蕴。
据史料分析,“社”乃土地之神;“火”乃火之神。关于社火中“社”字的记载最早可追溯至《礼记·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岛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此外,据《白虎通义·社稷》记载:“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谷众多,不可一一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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