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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人主体下的“花儿”

2015-07-13黄一柏

北方音乐 2015年14期

黄一柏

【摘要】著名的民族音乐理论家、教育家伍国栋先生在其《民族音乐学概论》民族音乐学方法论观念的章节中,强调了主体观的重要性。它是以人类社会共同体中的个体或群体为中心对象来展开相关民族传统音乐的考察与研究,不能仅局限于脱离个体或孤立群体的音响和音乐作品。目前,以人为主体对某一音乐本体展开研究还略少。因此,本论文以非遗传承人为线索,通过文献研究法,将“洮泯花儿”与“河州花儿”进行浅略分析。

【关键词】河州花儿;洮泯花儿;姜照娃;马金山

著名音乐学理论家郭乃安说:“音乐,作为一种人文现象,创造它的是人,享受它的也是人。音乐的意义、价值皆取决于人”。因此,音乐的研究,总离不开人的因素,人是音乐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笔者认为若想更深入的理解所涉音乐事象的本质和规律,应当对音乐对象主体的内容与基本形式及其行为和音乐意识有一定程度的认知。民族音乐学早期被命名为比较音乐学,是一种伴随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文化来展开事物的比较。

花儿是以甘、宁、青三省区为中心,一种具有浓郁民族地域特色且形式较为多样的传统民间歌种。其主要流传的地域为西北地区诸如回、汉、东乡、撒拉等民族的一种“山歌”。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启动以来,花儿成功列入首批联合国人类文化遗产名录,受到诸多民族音乐学家及学者的热衷。花儿作为鲜有的跨省区、跨民族广泛存于世界的音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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