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新疆法治进程65年
2015-07-13何超
新晨 2015年1期
何超
新疆65年的发展史,也是新疆法治的建设史,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从有法必依到执法必严,法治建设无疑贯穿着新疆发展的脉络。
自新疆解放至今,回首65年的沧桑岁月,既是一部新疆的发展史,也是新疆法治的建设史,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从有法必依到执法必严,法治建设无疑贯穿着新疆发展的脉络。
法治建设65年,我们欣喜地看到,法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依法治疆也成为新疆自上至下社会各个层面所拥有的共识。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让自治区法治建设迎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今天,我们带您回顾并梳理新疆法治建设进程,同时,也对未来寄予厚望,期待法治的阳光能普照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从无到有构建法治新疆基本框架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法治成为治理建国初期新疆问题的重要途径。
1950年,新疆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权先后召开了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3年,全疆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乡、县(市)、省各级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召开了各级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标志着新疆的立法机关组织架构基本完成。”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说。
1955年9月20日,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拥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的决议>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并制定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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