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及对策
2015-07-13■高立
新长征 2015年10期
■高 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2013年,我省出台了《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提出40条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近期,“全民创业,万众全新”大讨论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肯定了发展民营经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努力,民营企业在我省经济建设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增长的生力军,在吸纳社会就业方面已成为主要渠道之一,在地方税收方面也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另外,在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生活方面,民营经济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民营经济仍然是我省发展的短板,2013年我省私营企业16.4万户,个体工商户146.1户,民营企业数仅为全国民营企业数的1.2%,不足江苏的1/8、广东的1/7、浙江的1/6。而且,我省90%以上的民营企业是小微企业。因为是短板,民营经济也就成了我省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影响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障碍因素
准入门槛高,政策扶持不到位。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于中小民营企业还存在较为严重的政策或制度阻碍等问题,“明放暗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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