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
2015-07-13王金南秦昌波田超程翠云苏洁琼蒋洪强
中国环境管理 2015年5期
关键词:行政管理
王金南,秦昌波,田超,程翠云,苏洁琼,蒋洪强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
王金南,秦昌波,田超,程翠云,苏洁琼,蒋洪强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
摘要纵观世界各国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实践以及我国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要求,我国生态环境政府管理体制应该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协调和提供环境公共物品等五大主要职责,体现为决策力、执行力、监督力、协调力和生产力等“五力”。遵循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原理、职责分配和事权划分原则,本研究提出资源与环境统筹的环境与资源部、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一体化的生态与环境部、强化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监管的环境部、深化改革现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环境保护部等四种改革方案。根据四种改革方案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协调性要求”和“实现难易程度”,建议在深化改革现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环境保护部基础上,启动强化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监管的环境部改革方案。
关键词体制改革;行政管理;环保体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研究
责任作者: 秦昌波(1981—),男,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环境规划、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等方面的研究。
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依靠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保护生态环境,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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