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作品中关于道德的叙事“说服”
——以《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为例
2015-07-13王亚楠四川大学文新学院成都610064
名作欣赏 2015年9期
⊙王亚楠[四川大学文新学院, 成都 610064]
劳伦斯作品中关于道德的叙事“说服”
——以《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为例
⊙王亚楠[四川大学文新学院, 成都 610064]
劳伦斯的一系列作品在诞生之初,备受争议。原因是他的作品以探讨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为主,而且内容中有大量细腻的性爱描写。《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是劳伦斯文学创作的巅峰之作,是他唯一一部以婚外恋为题材的小说。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婚外恋史为主线,来探索男女之间的关系。其中的道德是反传统的,却得到读者和批评家的赞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婚外恋一直是为道德所不许、为世人所谴责的。作者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呢?本文将对此作出一定的分析,并从中得到有益于现世生活的箴言。
叙事 “说服” 现世意义
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1930),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英国诗人、小说家、散文家。他的小说作品以社会批判和心理学探索相结合的方式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对自然和人性以及人的价值的摧残。
《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是劳伦斯1928年1月完成的一部长篇小说,这是他人生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劳伦斯一生创作的总结。这部小说延续了劳伦斯之前的几部长篇小说——《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等的主题,即借探索现代工业文明中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以此揭示文明与人的悲剧性冲突,猛烈抨击工业文明的罪恶,大声疾呼人的本性回归。在诞生之初,本书之所以被认为有伤风化,是因为它讲的是一个贵族家庭的女主人与猎场看守人之间的秘密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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