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意识的书写
——曹丕《典论·论文》探析
2015-07-13梅云慧新疆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乌鲁木齐830046
名作欣赏 2015年9期
⊙梅云慧[新疆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 乌鲁木齐 830046]
生命意识的书写
——曹丕《典论·论文》探析
⊙梅云慧[新疆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 乌鲁木齐 830046]
曹丕的《典论·论文》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专篇论文的滥觞。它虽不足千字,却提出了诸多有关文学问题的全新观点。本文通过对《典论·论文》基本观点的梳理,来探讨以曹丕为代表的魏晋人物特有的审美气度,并进一步挖掘其创作的内在缘由。
曹丕 《典论·论文》 文学主张 审美气度 补偿心理
一、基本观点概述
曹丕在《典论·论文》开篇指出:“文人相轻,自古而然。”①这种文人之间相互轻视的态度,导致在文学创作上人人以己自居,不能积极地正视他人的长处。“文人相轻”流弊已久,并非曹丕时期所特有。曹丕以敏锐的眼光察觉到这种积弊产生的由来,并试图寻求一种解决之法。他以当朝七位文人的创作为例,指出他们在文学造诣上“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②。但是,就是这样在文学造诣上不相上下的七人,也难以真正做到在文学上互相佩服。针对这种文人相轻而短于自见的毛病,曹丕提出了“审己以度人”的鉴赏原则。他认为只有先正确地认识自己,才能够公平正义地去衡量他人的作品。这种实事求是的鉴赏原则,对于拨正“文人相轻”这一文风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典论·论文》中,曹丕明确提出“建安七子说”,开启了品评作家创作风格的“文学风格论”。曹丕在点评每一位作家时,往往能够抓住其最为典型之处,一语道破各自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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