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辩悟二则
2015-07-13陈玮琳韩山师范学院广东潮州521000
名作欣赏 2015年11期
⊙陈玮琳[韩山师范学院,广东 潮州 521000]
《老子》辩悟二则
⊙陈玮琳[韩山师范学院,广东 潮州 521000]
两千多年来,《老子》五千言一直受到学者们的普遍关注,因其言玄之又玄,故难免有误读之处,有些误读甚至被沿用至今而成为一家之言,这对理解并运用老子的智慧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其中,“无为”思想和“以退为进”思想颇值得关注,需重点对其加以辨证和澄清,以还其本来面目。
误读 澄清 无为 以退为进
《老子》五千言中拥有无尽的智慧,但因其玄之又玄,故在不同时期都有对其不同的理解,如《老子》第八十章中“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死不相往来”即出自于此),现常用于与人分手、绝交的情况,而老子所要表达的是一种“小国寡民”的社会法则,民与民之间不是因为激烈的争斗而绝交才不相往来,而是因为人们安居乐业——“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生活得到了基本的满足,又无邻国的侵扰,更不必用生命去冒险而向远方迁徙,即所谓的“民重死而不远徙”。也就是说,民与民之间不会互相打扰,并不是彼此之间没有任何交流、交往。
由此可见,《老子》误读现象确乎存在。本文主要从“无为”的误读和“以退为进”的误读两个方面加以辩悟。
一、“无为”思想
《老子》中共有“无为”一词十二处:“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第二章),“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爱国治民能无为乎”(第十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也”(第三十七章),“上德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八章),“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第四十三章),“不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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