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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NGO合作的阻碍和解决对策

2015-07-02钟婕茜

智富时代 2015年6期

钟婕茜

【摘 要】目前,非政府组织凭借其独特的功能优势成为公共危机治理应对的必然之选,那么在公共危机的治理体系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作为两个重要的主体应该怎样开展合作呢?本文将从其合作存在的阻碍、存在问题以及解决之道来阐述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问题。

【关键词】政府;非政府组织;公共危机

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存在的障碍及存在问题

(一)政府的过度占位

从我国几次应对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过程中可以发现,由于我国政府的应急管理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加之社会力量发展的不成熟,是我国目前的公共危机管理仍是以政府为绝对主体,依靠政府职能和政府力量来解决公共危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政府的职能定位较为单一。但是,也正是因为政府的“全面负责”与“全面承担”,以及社会和民众对政府的国度依赖,这种职能定位不清、分工不清的基础上的政府过度占位,极大积压了社会NGO组织的空间。而职能定位上的问题,诸如政府引导、辅助等职能的缺位,又使我国的NGO发展缺乏动力支持,使公共危机管理进入到恶性循环中。

(二)政府在建立合作机制中的缺位

对于大量的草根NGO而言,会出现和政府合作的难题主要源于政府在两个方面的职能缺位:一是日常管理方面的缺位;另一个是应急管理中的组织缺位。①由于政府和NGO、志愿者之间缺乏日常的合作框架,并在框架内展开培训和演练,因此造成自发性NGO行动能力较弱和行动方向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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