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诉讼程序外证据的效力
2015-06-29崔丽
法制博览 2015年6期
关键词:效力
摘要:笔者结合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对于刑事诉讼程序外纪检监察证据和初查证据的效力做了粗浅论述,希望通过本文的初步解析能够引起更多的人关注,了解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外证据的作用与功能及在整个案件中所起的客观性作用,真正理解其改善后的公正性,从而增强对我国司法体系建设的信心。
关键词:刑事;诉讼程序外;证据;效力
中图分类号:D925.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7-0067-02
作者简介:崔丽,辽宁大连人,硕士,辽宁警察学院法学部讲师,研究方向:诉讼法研究。
伴随我国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法律体系的健全,刑事诉讼外证据的收集体现出了有效性。对刑事诉讼程序外证据的效力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也十分必要,因为加大对其探讨与分析力度,有助于增强人们对该方面的意识,提高人们对于公正性的认知。促进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一、概述
刑事诉讼在揭露犯罪与惩罚犯罪方面发挥了极其有力的作用,人民从中增加了对国家的体认与对犯罪分子的憎恶之情。随着我国精神文明的不断建设发展,人们思想得到了很大提高,尤其是对于人权理念的理解较为突出。所以,在当下的法律改革中,应该从人权方面进行多方的理解与认识,一方面要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定罪前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规范各种不合理、不合法的执行手段,不但要注重其透明性,还要增加其公信力与公正性。通过对近些年来的司法实践的了解,可以知道刑事诉讼程序外证据的收集体现了较为科学、全面、客观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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