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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兼出租无形资产成本摊销的研究

2015-06-13邢军卢裕佳

会计之友 2015年11期

邢军++卢裕佳

【摘 要】 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该资产能够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为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获取潜在经济利益的能力,往往在自用的同时对其进行出租,对于企业自用兼出租的无形资产,如何进行成本摊销尚未形成定论。文章根据不同类别无形资产的自用兼出租情况,提出不同的成本摊销方法并进行案例分析。

【关键词】 无形资产; 自用兼出租; 成本摊销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1-0042-02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简称无形资产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日趋激烈,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被企业所重视,无形资产的出租也逐渐成为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由于无形资产准则中对企业出租无形资产以及自用兼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摊销方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不同企业对自用兼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摊销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学术界对于单独出租的无形资产成本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已达成共识,而对于自用兼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摊销尚未形成统一定论。目前,关于自用兼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摊销方法主要有收入分配法、时间分配法和不摊销成本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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