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本位:面向儿童的设计(一)
2015-06-13曾扬明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15年1期
曾扬明

“表达本位”缘于什么——高于儿童的两个因素
提起“表达本位”取向的语文教学,一定有人会问,理由是什么。笔者一直以为研究“表达本位”不能否定“阅读本位”的存在,也不否认“写作本位”的存在。只不过,我们思考“表达本位”,从事实研究和价值性研究出发,思考“学语文”与“教语文”区别是什么,课堂上“儿童主体”还是“教材主体”,“知识专授”还是“活动实践”,“表达本位”主要是回答好这些问题,在课程实践中思考这些问题。
当一种教学观提出,背后一定会有它的学理依据,“表达本位”也一样。“表达”一词,在辞典里的意思很明白:用口说或用文字把思想感情表示出来。但在教学的语境中,“表达”一词我们理解为,在语文教学中,阅读或习作,学生将阅读思维所得或生活观察、感受所得的成果用语音语调、表情、行为或用书面文字等方式反映出来的一种行为。表达以交际、传播为目的,以物、事、情、理为内容,以语言(文字)为T具,以听者、读者为接收对象。因此,表达是观察、记忆、思维、创造和阅读的综合运用。
有人会误读“表达”,以为表达就是语文课上成写作课或言语形式本位的阅读教学课。其实,一些只看表面文字便产生歧义的人,肯定分不清“道”与“术”。一些人很喜欢拿来就有用的技术性的东西,而忽视那种影响你观念,丰富你思想的观点。我们对“表达本位”的提出,是基于儿童,特别是儿童学习语文的角度思量。目前,基于儿童的语文,有两个问题,我们可以探讨。
一是文本本身的表达高于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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