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中渎职犯罪轻刑化实证分析*——以海南某分院辖区判决的此类案件为视角
2015-06-1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课题组
法制博览 2015年30期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课题组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海南 儋州 571700
当今世界,发展绿色经济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趋势。进入工业社会后,人们在享受经济增长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日益突出的资源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无节制的乱砍滥伐,致使天然林面积锐减。天然林的过滤净化作用逐步减弱,加剧了生态危机。随着生态的恶化,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已经变成了一种奢侈。
一、问题的提出
课题组成员在对辖区院上报的职务犯罪一审判决进行同步审查的过程中,发现涉及“天保”工程的渎职犯罪判决以缓刑、免刑占多数,尽管相当多的案件造成的危害后果远远大于盗窃、诈骗等常见的侵财型犯罪,量刑明显偏轻,甚至畸轻。原本属于清水衙门的林业部门,随着国家对林业的投入,林业部门腐败案件频发,窝案串案、“前腐后继”等现象屡见不鲜,国家对林业系统的总体要求“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受到了严峻考验。
二、“天保”工程中渎职犯罪轻刑化基本现状
海南多原始森林,笔者选取海南省检察院某分院辖区内从 2009年 7月 1日至 2014年 6月 30日这 5年间(以下省略此时间段)一审法院已经判决的渎职犯罪案件进行实证分析。
(一)“天保”工程中渎职犯罪被告人占全部渎职犯罪的比例高

表一 渎职犯罪案件分布情况
“天保”工程渎职犯罪案件占全部渎职犯罪的61.11%,被告人占全部渎职犯罪被告人的68.18%。
(二)渎职犯罪免刑、缓刑比例高

表二 渎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判决情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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