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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林权抵押贷款的运行机制研究

2015-06-11汤晨晨等

中国市场 2015年29期
关键词:抵押贷款运行机制

汤晨晨等

[摘要]通过对北京市开展公益林林权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并从林业经营主体信用机制、抵押物评估机制、抵押担保机制、风险管理机制、抵押物处置机制、财政补贴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结合我国其他省份的宝贵经验,为北京市林权抵押贷款的运行机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抵押贷款;林业创新;运行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9117

1前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展开,林权抵押贷款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在各个省市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和宝贵的经验,但是面向公益林的林权抵押贷款却止步不前。北京市森林资源面积达到1500多万亩,其中经济林面积260万亩,公益林面积大,占比高,制约了北京市林权抵押贷款整体水平的提升。2014年8月,北京市房山区将先行开展生态林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争取在生态林林权抵押贷款方面取得突破。这也进一步证实了北京市具有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国内有不少学者已经对林权抵押贷款的模式进行研究,并且总结出了不少典型的模式。其中叶朝、刘从达总结介绍了浙江省庆元县的“林权IC卡”林权抵押贷款创新模式;黄艳红、黄金圆总结介绍了江西景德镇浮梁县的三种林权抵押贷款模式;蒲玥成、王磊等学者总结了目前四川省采用的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森林保险,以及基地+公司+林农联保贷款四种模式;何安华、孔祥智介绍了浙江省丽水的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孙霄翀、陈学群等学者总结了福建省现有的永安模式,屏南模式和尤溪模式。吴盛光对永安、丽水、宽甸模式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总结出各自的优缺点;苏时鹏对福建、浙江、江西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进行了成效比较。

但是以上研究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都是针对经济林而言,现在国内对公益林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的研究尚处于空白阶段。本文将立足于北京市林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内的相关经验,提出适合北京市林权抵押贷款的模式与运行机制,以促进北京市林权抵押贷款的进一步推广。

2北京市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可行性分析

林权抵押贷款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为取得“生态改善、资源增加、农民增收”这三大效益而做出的经济和制度层面的革新。北京市作为中国首都,更需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传承、生态环境改善等多方面协同快速推进,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促进首都多功能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2.1北京市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必要性

2.1.1北京市的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北京市属于温带季风气候,但具有较强的大陆性,总体降水量较小,加之受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异常天气增多等影响,由境内降水而形成的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连年减少,干旱现象尤为严重。并且近年来北京市PM2.5北京市超标,雾霾天气已成为影响市民健康的杀手,环境治理迫在眉睫。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可以充分调动林业生产者再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北京市森林覆盖面积,改善北京市的空气质量,增加地表径流。

2.1.2林农收入水平较低

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近年来正逐步缩近,但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由于林业的弱质性和长周期,林业生产者收入普遍较低,进一步发展也亟须资金的支持。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不仅可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创新林业要素的资本化运营,还可以解决林业生产者在扩大生产中的融资困难和资金不足等问题,同时能进一步激发林农的爱林、护林、造林积极性,促进林民增收致富,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

2.2北京市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可行性分析

2.2.1北京市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即分山到户,确定林农对于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全国重点林权抵押贷款试验区的贷款发放,均以林权证为抵押,对林业资产进行评估之后,再发放贷款资金。所以完成集体林权的改革是实施林权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之一。

北京市从2009年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定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在改革过程中分别采用“分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和“分林到户”的改革模式,截止到2014年,全市集体林权改革制度改革工作已进入到深化阶段,资金发放到位。此外,全市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全部完成。这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先决条件。

2.2.2全国已有成熟模式可供借鉴

自2004年起,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在福建、浙江等省市展开,之后江西、贵州、四川、吉林等省份也都开始办理这一业务,逐渐形成了整体模式清晰,适应地方实际需要的实施方式。其中林权证直接抵押、农户联合申办、财政贴息等方式已较为成熟,经过10年的推行和不断改善,这些抵押贷款模式已具有比较广泛的借鉴意义,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充分。为北京市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宝贵经验。

2.2.3北京市强大实力的支撑

北京市作为首都的独特地位使北京市具有得天独厚的政策、人才和资金的大力支持。其中政策方面,自2009年开始国家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和市内十二个区县的园林部门都给予了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和多方面的政策优惠,鼓励盘活森林资源,推进林业生态建设。2013年7月3日,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再次强调了要推动首都多功能林业产业快速发展要求。2014年11月20日,房山区政府、区园林绿化局、区农村商业银行等多方进行了深入座谈,进一步推进房山区生态林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在资金方面,北京市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各类金融机构网点众多,为大量、多渠道资金注入林业生产提供财力支持。最后在人才支持方面,北京市内高校、研究机构众多,为北京市提供了林业、金融业、城市规划建设等多领域的科研人才和优秀团队。同时也为林权抵押贷款在本地区的理论创新,经验总结,项目推广提供著有力的人力资源。

3北京市林权抵押贷款运行机制与模式

3.1林业经营主体信用机制

林业生产者要取得抵押贷款必须以现有的林业资产为抵押。林权证是林权经营主体信用机制构建的核心内容,无论是直接担保贷款,林农联保贷款还是反担保贷款,都需要以林权证为抵押,以此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北京市生态公益林所占比例较大,在规定农村集体或个人经依法登记取得林地、林木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以为抵押品的同时,还应放宽限制,使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也可作为抵押物。在明确抵押物范围,确定林业经营者信用层级的同时,金融机构可根据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增加联保、自然人担保等其他担保方式或增信措施,适当增加林业经营者的贷款额度。

3.2抵押物评估机制

依据全国的经验,通常由专业的评估公司实施对抵押物的评估,但评估公司一般手续繁杂,评估费用较高,加之一般的评估机构缺乏林业知识,使得林业资产评估失实,严重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的发展。

北京市应健全林权资产评估机制,由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严格控制评估机构的准入,保障评估程序公正客观,防范不良贷款的发生。同时,也可参考浙江丽水市的做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评价机构,由市内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所”或相关部门负责林权抵押贷款的评估工作。这种具有政府性质的资产评估,可以增加担保的公正性,简化评估的流程,方便林农进行评估。

3.3抵押担保机制

北京市应建立具有政府性质的担保机构,如丽水市森林森源资产收储中心和永安市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林业生产者的信用,同时保障银行贷款的偿付。也可以借鉴福建省的协会担保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北京市同一地区的公益林林农组合为一个信用协会,以各个信用协会作为担保进行林权抵押贷款。

3.4风险管理机制

林权抵押贷款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林农的违约后林业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政府应建立林业资产发展专项基金,通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国林权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流转平台,及时处置不良资产,降低贷款风险。

北京市政府应建立林权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依靠政府建立专项补偿资金,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风险。同时也应建立林业贷款保险机制,完善林业保险体制的建设。吉林省推出了“商业性林木火灾保险+建行‘林富通个人林权抵押贷款”的组合,将林木火灾保险直接绑定在贷款条件中,在发生火灾事件或采取措施导致林木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约定支付相应赔偿金,从而极大规避了风险。

北京市天气干燥,火灾是北京市公益林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在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时,以公益林林农必须购买公益林火灾保险为条件,银行可以极大地规避风险。

3.5抵押物处置机制

在林业生产者违约后,林业资产可以收储、担保、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处置。金融机构在取得林业资产后,由于林业的长周期,和采伐的限制,变现十分困难。金融机构应与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合作,积极探索通过预挂牌制解决变现的问题。

3.6政府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积极推进本市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对于按时还款的林权抵押贷款申请人,若其符合中央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范围的规定,可由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的财政贴息;中央财政贴息范围之外,符合本市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范围的,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6%的贴息。

4北京市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主要制约因素

4.1财政贴息力度不够

目前,大多数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都可以申请林业贷款的中央贴息,中央和市级财政向符合规定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给予6%的财政贴息。而林业属于长周期、高风险的行业,公益林又因為其流动性差和经济效益较低的特性而更加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

北京的林木大部分为公益林,占全市林地面积的80%以上。但是目前中央贴息的范围还未覆盖公益林项目,这就导致林权抵押贷款在北京地区的开展遇到了财政支持不足的瓶颈,商业银行无力承担全部贷款行为,农户得不到足够的贷款。

4.2贷款银行数量少

目前,北京市可以提供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京分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纵观以上银行,均是商业银行,没有政策性银行的介入。但是,公益林性质特殊,既有普通森林的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又因为其公益性,生态价值远远高于其经济价值,因此传统的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此时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政策性银行有必要介入,为北京市的公益林林权抵押贷款提供帮助。

4.3公益林流动性差

公益林是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林地,难以流通转让。评估流程复杂,不具有可靠计量的货币价值。同时传统的公益林没有经济效益,不能获得较大未来收益。这种特点就使得公益林比一般的林地更加具有弱质性,需要创新性的林权抵押产品来进行林权抵押。

4.4贷款期限较短

对于公益林来讲,生态价值无法用数字表示,其效益的体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要延长公益林林权抵押贷款的期限。目前的期限与公益林生长周期不匹配,造成资金回收缓慢,周转不灵的困难。

5促进北京市林权抵押贷款发展的建议

51直接以集体生态公益林的林地使用权或者股权证抵押贷款

北京以生态公益林为主,将生态林作为资产经营流转,会大大改变生态林的地位。作为股权的持有者,生态林并不能创造非常大的经济效益,但股权一旦流转起来,生态林的股权可以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变成可盘活的资产。因此,林农以集体生态公益林的林地使用权或者股权证作为抵押。用股权证作为抵押,其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减少银行提供贷款的风险。

52增强公益林经济效应,加大政府的财政贴息

目前,北京市的经济林和种植业项目,林下种植业、林下养殖业等林下经济项目,森林旅游、沟域生态经济等森林资源开发项目,林果加工业项目等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都可以申请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中央和市级财政向符合规定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给予6%的财政贴息。而林业属于长周期,高风险的行业,林农申请林权抵押贷款一般面临较高的利率,使得林农缺乏贷款的积极性。增强北京公益林的经济效应,同时加大北京市林权抵押贷款的财政贴息,不仅能减轻林农的贷款负担,增加其再生产积极性,又能保障公益林的数量,为北京的生态发展贡献力量。

53政策性银行的介入,增加贷款银行的数量

目前,北京市可以提供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京分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纵观以上银行,均是商业银行,没有政策性银行的介入。由于公益林的性质特殊,既有普通森林的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又因为其公益性,生态价值远远高于其经济价值,因此传统的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此时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政策性银行有必要介入,为北京市的公益林林权抵押贷款提供帮助。而且林业生产者与公益林所有者大多处于山区,较少的贷款银行会增加贷款成本,挫伤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性。增加贷款银行的数量,不仅可以发挥网点优势,更能较好地推广林权抵押贷款,让林农从林地流转中受惠。

54创新与林权贷款相关的金融产品

北京市可以在林权抵押产品特征方面做一定的创新,其期限、利率、金额的多少应该结合林业产业特征综合设计。由于林业产业的长周期特征,应以长期贷款为主;结合林业资金回收慢,效益稍低,林业的公益性特点,利率设计不能过高;根据林业经营者的需求状况,与资产的现实价值,贷款人信用等级,确定抵押贷款额度。同时,在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控制方面,应从建立林产品流转平台,完善资产评估机构,建立政府评估机构和担保机构着手。林业流转平台可以增加林业资产的变现能力,解决林业资产流动性不足问题,减少金融机构坏账风险;完善资产评估机构,有利于真实的估计林产品价值,防范道德风险;由于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费用较高,政府应补助评估费或政府林业部门负责资产评估业务,降低银行和林业生产者的贷款成本;建立政府担保机构,增加林业生产者的信用,同时保障银行贷款的偿付。

55公益林价值可视化

公益林进行贷款之所以这么难,主要是公益林的价值难以测量,如果公益林的价值可视化,那么将解决公益林林权抵押贷款的一大难题。比如可以将公益林按照其吸纳二氧化碳的能力进行测算价值。即将每平方米的公益林吸纳的二氧化碳的量侧算出来之后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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