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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及预防对策

2015-06-11陈东晨

2015年38期
关键词:办案嫌疑人犯罪

陈东晨

摘要: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通过对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研,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特点;预防对策

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法机关也相继出台针对未成年人的办案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员单位,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案件数量上呈下降的趋势。2013年,我院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42件53人,2014年受理案件37件46人,今年前9个月受理案件22件26人。

以侵财伤害类类犯罪为主。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涉及未成年人的侵财类犯罪占到全部案件的39%,侵犯人身财利的占42.4%,其余还涉及招摇撞骗、贩卖毒品、容留吸毒、集资诈骗等罪名,说明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范围越来越广,其中临时起意的盗窃抢动较多,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通过网络认识。

年龄相对集中多数近成年。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7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为33人。在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以社会闲散人员、过早离开学校的未成年人犯罪较多,以小学、初中文化较多,外地流动人口、在沈打工人员犯罪占相当比例。很少一部 分未成年人罪犯有前科劣迹,被判刑后再犯罪较低。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是多方面原因影响的结果,不仅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家庭、社会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自身原因。十多岁的孩子正是处于青春发育期,情绪波动幅度大,心理敏感程度高,往往因为几句口角或是哥们义气就去打架、寻衅滋事不计后果将人打伤。有的仅仅是因为上网没有钱了就拿把刀抢劫。还有的是单纯的法律意识单薄,如我们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中,3名嫌犯人都是在校的初中学生,平时都是非常老实的孩子,他们犯罪的原因竟是不知道抢动是犯法的。在与这些未成年人交流过程中,他们起初必不认为自己犯了法,顶多就是受到学校家长的批评教育,在被采取刑事措施之后,往往都后悔自己当时的冲动。

家庭原因。家庭原因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家庭是温暖的港湾,当港湾不再温暖就往未成年人走向犯罪埋下了隐患。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出自离异家庭、单亲家庭、父母感情不和或再婚家庭中,有的是父母离异没人管;有的是被父母过份放纵溺爱;有的是父母迫于经济压力忙于赚钱养家,认为只要给孩子钱花就行了,疏远对孩子的日常关心;有的父母是整天打麻将甚至打骂孩子,有的孩子直接对办案的检察官说,自己走到犯罪这一步,都是家长不管我。在一起飞车抢劫的案件中,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持刀、威胁被害人等手段抢劫多名成年男性,在办案中,我们感到3人对自身行为不以为然,纯粹就是为了玩耍,没钱了就抢劫,通过深入的交流,我们了解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从小和妈妈就被遗弃,母亲为了生计基本不关心他的成长,造成了其对家庭、社会的冷漠,以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还有一部分案件的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由于监护人没有尽到责任,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社会原因。一方面,一部分青少年过早步入社会,他们或者辍学、打工甚至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再加上受到网络上大量充斥着的暴力、黑社会的影响,使其从模仿心理走向犯罪。另一方面,有的学校要升学率,对一些成绩不学的学生放任自流,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也有所欠缺。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对策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相关部门等全社会和力量长期的共同努力,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也在探索如何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在完善相关的机制的同时,不断提高预防水平,增强预防效果。

完善办案机制建设。全面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选派有办案经验丰富、有耐心能够较好引导、教育未成年人的女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案件。树立双向保护的理念,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审的过程中,加入了心理健康和初步的社会调查内容,通过与他们聊天溝通,了解其家庭、成长情况,了解他们的心理症结所在,并对此进行疏导,给犯罪嫌疑人良好的引导。采用亲情会见的方式,让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家长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与其交流给在押未成年人以温暖。同时,我们也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监护的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团区委合作,在社区举行“学校放假、社区开学”的安全教育,将暑假期间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课余活动、学习讨论、社会实践等,针对参加活动的学生现实情况,结合检察官办案工作中接触到的大量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例,为学生们上“如何自我保护”的法制宣传课,制定宣传片在学校、社区播放,将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未能涉及较多的安全意识教育、在课外得到补充。与法院配合,在学校进行模拟法庭活动,以真实案例改编,形象生动的告诉广大学生知法、守法,并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在强化传统的法治课等传统预防载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托网站、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等新方式开展犯罪预防宣传,实现预防工作由校园向家庭、由单向向互动、由平面向立体的延伸和转换,建设符合时代发展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平台。

积极帮扶重返社会。到未管所对已经服刑的未成年人送去温暖,与他们交流帮助这些孩子重拾生活的信心。与企业合作建立长期有效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以帮助涉罪的未成年人重返社会谋求发展。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但因年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加强管教、社会等措施,预防其再次犯罪。(作者单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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