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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探讨

2015-06-11田琪瑜唐思琪

2015年38期
关键词:经济社会发展营改增

田琪瑜 唐思琪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营改增”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中国经济的转型和升级。而在增值税扩围到金融业、建筑业等行业中仍遇到很多难题需要考虑,例如税负不减反增、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分配税收以及增值税如何抵扣等问题都需要解决。从最初“全面完成”到现在的“力争全面完成”,中央政府态度也变得很严谨。最初提出2015年增值税在金融业的覆盖到现在似乎需要推迟,留了更多时间给我们思考与探索。本文就对一系列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扩围;税收分配;经济社会发展

一、营业税、增值税发展历史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包括“营改增”中的转让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而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是在中外税收史上出现较早的一种流转税。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营业税,但当时的营业税是合并在工商业税中的,不是独立的税种。以后1958年和1973年的税制改革中,营业税一直作为工商统一税和工商税的組成部分存在,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将工商税中的商业和服务业等行业划分出来单独征收营业税。1984年建立的营业税与产品税、增值税共同构成我国流转税的三大主要税种。1994年进行全面税制改革,建立了新的营业税。2009年起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在这个大前提下,营业税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1984年第一次改革,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属变性增值税。1993年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扩大了征收范围,减并了税率,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规范化行列。2009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2012年增值税逐渐“扩围”。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内容及其目标

2011年1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除外)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国务院扩大“营改增”试点至北京、天津、江苏等10省市。自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税率方面,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采用简易征收办法),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改革的目标应该主要在间接税和直接税的范围之内。无论是间接税还是直接税,改革的目的必将是透明化、可控化、直接化和人性化。营改增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增税,降低企业税负,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财政部曾明确表示,到2015年底争取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业内人士预技,下一步通信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有望纳入改革。到那时,营业税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

三、“营改增”的社会影响

(一)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如何分配税收

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将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而营业税除了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营业税是地方税的主要税种,也是地方税收的主体财源,因此“营改增”直接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即使改征后的增值税税额和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全部归地方财政,但是地方税收收入仍然受较大影响。因此如何保证在地方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顺利推进“营改增”,也成为众人关注的话题。目前我国税制改革还在进一步深化,“营改增”全面推广已成为大势所趋,我国应继续对营改增的征税范围实施扩围。增值税的分享比例若能做细微调整,在实践中寻找出适合的比例来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地方政府也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发展当地经济,引进项目,扩大税收来源。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整体优化税制。地方政府不能单纯追求GDP的增长而应认识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二)不同企业不同影响

已持续几年的“营改增”试点,影响范围与力度一直在不断放大。税制改革将指向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等领域。据了解,“营改增”自实施以来效果明显,不仅消除了重复征税的问题,还减轻了下游企业税负。但是要全面实行“营改增”,面对的挑战还有很多。例如金融业包含内容较多且行业的税率复杂,从长期看,金融保险业是营改增中最难的一个税种,参照国外的经验,最大可能是保持现状不变。同时按照增值税计算法中,存在进项额抵扣的部分,但对金融业来说是很难计算出一个客户和银行合作后到底带来多大的增值额,因此很难确定用什么标准来制定税率。同时“营改增”的实行期间不同企业有不同反响,有的企业税负不减反增。对于交通运输业自然是有利的,因为可以抵扣一部分。对于综合性物流企业而言,多档税率设置对于企业的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而为了应对营改增而新设置的流程甚至还需要招聘更多的财务人员来进行应对。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在2014年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增长7.4%,超出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9.9%,也超额完成了预算确定的任务。同时营改增试点工作也稳步推进,给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带来了税负下降的实惠。2014年新加入试点的铁路运输业及邮政业分别减税8亿元和4亿元。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营改增”是利用各种优惠的税收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对经济结构实现宏观调控,合理安排社会经济发展,通过减少政府的税收为代价引导了投资者对第三产业的投资,从整体盘活了中国经济,对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四、 结论

“营改增”最初分三步走,即在第三阶段(2014~2015)要完成改革。但从实际来看,从最初“全面完成”到现在的“力争全面完成”,中央层面对营改增的态度似乎更严谨。在现如今中,“营改增”有利于经济的升级和转型,重要性不言而喻。增值税的扩围在金融业等的改造还需要反复斟酌,有很多可能存在为覆盖到的业务和交易,需要不断探索深究。并且即使减轻了重复征税。但增值税进项抵扣的问题如何确认,税率如何合适制定,扣除不到位对企业及转嫁给消费者的问题也不可小觑。想啃下“硬骨头”,需要有勇气有信念,坚持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完善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税分配等系列问题。但是可以预测,随着“营改增”的扩围,减税力度将会更大。(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迟景霞.浅谈营改增对企业及社会经济的影响[J].中国外资,2014(01).

[2]营改增或延后,金融地产赢得更多时间.新浪财经,国际金融报,2015-10-12.

[3]中国广播网(北京).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扩围.

[4]大庆网.2015年营改增范围扩大 哪些企业最受益.

[5]林娜.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及需要注意的问题[J].国际商务财会,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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