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的“薪考验”
2015-06-11严学锋
董事会 2015年5期
严学锋
目前央企、地方国企的混改设计中,普遍做法是母公司不动,子公司层面混改。这意味着,母公司高管不能成为员工持股的主体。而客观上大权在握、在相当程度上扮演出资人角色的他们,需秉承公心支持下属企业的混改、员工持股,做非常重要的改革推手。这对其责任心又是一大考验
“我们台上的四个人,已经有三个人降完薪了。” 3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王洪章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出席发布会的四人中,除首席风险官外,他和两个副行长都已经降薪——今年1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央企高管薪酬开始普遍下降。地方国企层面,广东省政府3月印发了《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成为首个发布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省份,省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下降幅度超过20%。
毫无疑问,全新的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之际,由组织部门任命的国企高管,面临史无前例的降薪潮。而国企高管的事业心、利益心、责任心正遭受空前考验。
官、商平衡点
行政化任免的国企高管长期以来普遍亦官亦商,仅有少数高管是职业经理人,还有一些被外界认为有行政级别的央企高管自称无级别。
有关部门曾出台废除国企行政级别的文件,但并未真正落地;在国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而长期以来的体制惯性,导致国企高管行为呈现出较强的路径依赖:习惯于亦官亦商、行政化任免,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希望保留“官”身份的同时更多享受为商的好处,包括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俗称“两头都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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