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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2015-06-05

农民科技培训 2015年6期
关键词:培育农民培训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把它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多措并举推进,培育工作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主要做法

精心组织  大力推进

制定方案。省农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4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进行部署。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了部署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落实任务。将全年培训任务按类型、专业等进行分解,下达落实到项目县。各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农业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夯实基础  增强实效

广泛开展宣传,夯实社会基础。省政府新闻办和农委召开了推进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新闻发布会。各市县也采用会议、媒体、标语、宣传窗、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

全面调查摸底,夯实培养基础。组织全省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摸清产业发展现状和农民对培训的需求,对当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和潜在型新型职业农民情况进行调查,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信息库。据摸底统计,全省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100万人以上。

加强培训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省农委举办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105个项目实施县农业局分管负责人、科教科(股)长、农广校校长参加了培训。

强化体系建设,夯实培训基础。建设了10所县级农广校示范校和一批优势产业分校,培植了一批实训基地。省市县三级农广校积极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主动与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和龙头企业、农业园区等合作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效果良好。

创新机制  精准培育

创新培育机制。突出需求导向、政策引路、农民自愿的原则,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跟踪服务,全过程跟踪考核,对合格者统一认定,出台相应扶持引导政策,探索“财政补贴、机构让利、农民出资、先学后补”等机制,提高农民参加培育积极性。

创新培育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对三类培育对象分类分产业开展培训,注重实践技能操作。探索了以企业聚教、市场牵引、方式创新、基地示范、平台延伸为主要特征的湖南隆平高科政企共建五维培育模式等多种培育模式。

创新培训手段。充分利用微信、QQ、微博等新型媒体开展信息化手段培训。通过引进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的专家教授担任培训教师,建立了高质量的培训师资队伍。同时,选送部分培育对象到涉农高校进行集中培训和深造。如长沙市组织了320人分4期送到中国农业大学等院校培训,组织150人到台湾考察学习。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培训方式,极大地丰富了学员们的专业知识,开拓了视野。推行参与式、互动式培训,采用多媒体教学,播放科技短片,安排教师答疑,增强师生互动,提高了培训效果。

创新监管机制。推行“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统一报账”的项目资金管理模式,对培训基地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督促了资金规范使用,杜绝了资金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督导,坚持执行开班第一堂课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抽查检查制度。

强化帮扶  提升实效

出台扶持政策。省、市、县均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制定了以土地流转等集聚资源要素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扶持政策,促进土地资源向新型职业农民集中,使愿意种地的人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同时,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等,为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制度保障。

推行技术帮扶。改革农业科技服务方式,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果。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跟踪服务管理办法,做好跟踪服务。重点推进“精准式服务”与“多极化服务”相配套的新方式服务新型职业农民。

加强项目对接。省政府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与“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工程和“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结合;省农委制定了《培育扶持1万户家庭农场实施方案》,分三年时间按每亩耕地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市县把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项目均限定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内实施。优先获得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在申办购置补贴时开通绿色通道,并按同类产品最高补贴额度给予补贴。

增加资金投入。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了1900万元专项资金,各市县也安排了一定数目的专项资金,并整合茶叶柑橘发展基金、蔬菜发展基金、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等支农惠农项目资金,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协调银信部门及时推出新型职业农民小额贷款。

2014年,湖南省在105个县开展了培育工作,确定培育对象10万人,组织各类培训3.45万次,认定发证3157人。

二、培育成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面开展。2014年,在105个县开展培育工作,确定培育对象10万人,组织各类培训3.45万人次,认定发证3157人。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逐步健全。各县以主导、优势产业为重点,分类制定了认定管理办法,建立了认定流程,规范了资格证书,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基本形成。大力强化“一主多元”培训体系建设,坚持以农广校为主体,统筹安排农业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加入,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参与,逐步构建了上下贯通,各类培训机构横向衔接,层次分明、支持有力的教育培训体系。

新型职业农民素质不断提升。各市县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对职业农民开展了农业技能、专项技术以及农村政策、法规、农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培训,有效提升了他们的科技文化意识,增强了实用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其科技、安全、品牌、组织化意识明显增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成为了当地科技兴农、以农致富的典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通过对一批素质较高、有一定规模基础、有产业扩展愿望的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壮大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发展到14万多户,家庭农场2.9万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到3.6万个,成员216.3万户。

主导产业规模化生产水平提升。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推动了水稻、生猪、蔬菜、柑橘、茶叶、家禽和水产品等主导产业的发展。各地培育了一批水稻专业化职业农民,承担粮食高产创建和超级稻示范推广等粮食生产项目,带动全省落实超级稻种植面积1721.2万亩,平均亩增产50公斤以上。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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