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国进口印刷设备器材关税调整
2015-06-05王森
印刷经理人 2015年1期
王森
2014年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税委会[2014]32号),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与2014年相比,2015年有关印刷设备器材的进口关税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的调整
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原“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CTP)”分为“凹版式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和“除凹版式以外的其他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CTP)”两项。
其中,“凹版式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的最惠国税率为9%,2015年暂定税率为3%;“除凹版式以外的其他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CTP)”的最惠国税率为9%,2015年暂定税率为5%。
2014年版关税实施方案中,“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CTP)”的最惠国税率为9%,2014年暂定税率为5%。在2015年的方案中,将“凹版式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从“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CTP)”分离出来,并规定2015年暂定税率为3%。这说明,2015年进口“凹版式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关税税率将比2014年下降2%。
喷墨印刷机和静电照相印刷设备(激光印刷机)的调整
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取消喷墨印刷机和静电照相印刷设备(激光印刷机)的幅面界限。
喷墨印刷机的调整
对于喷墨印刷机,在2014年版关税实施方案中,“幅宽>60cm的喷墨印刷设备,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的最惠国税率为8%,2014年暂定税率为3%;“297mm<幅宽≤360mm的喷墨印刷设备,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的最惠国税率为8%,2014年暂定税率为5%。
2015年版关税实施方案中,统一为“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的喷墨印刷机”,最惠国税率为8%,2015年暂定税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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