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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商会,商会办证,证发给企业

2015-06-04

南方周末 2015-06-04
关键词:药品企业

一帖添加了中药的药膏,究竟是药品、医疗器械,还是企业口中的保健用品?这个问题已经造就了标准不一的特殊产业,全国范围内也出现监管真空和产品伤害事件。现在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监管者,都迫切希望尘埃落定。

南方周末记者 袁端端

发自河南郑州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梁绮雅

在一封名为《关于河南省保健品行业性危机情况反映》的信上,密密麻麻盖满了河南省“保健用品”企业的公章和负责人签名。因为有企业被监管部门定性生产假药,80家企业联名上书河南省省长谢伏瞻,希望省政府“纠偏”。

争议源自一张贴膏。

河南聂麟郊膏药老店常年经营一种包含83味中草药成分的祛痛贴。

在生产企业眼里,它叫做“保健用品”,类似的产品包括添加了多种中药材的眼贴、颈椎贴、腰痛贴、儿脐贴……由于获得合法身份周折较多,地方企业组织的商会决定自治——自行颁发“保健用品”认可证。

在药品监管部门看来,它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如果未经药监部门注册和审批,则是“假药”。

而在法规层面,自2004年废除健字号批文之后,“保健用品”的全国性法规已不复存在,与此同时,此类“保健用品”行业却飞速增长。据中国保健协会2012年出版的《保健蓝皮书》计算,目前膏贴洗液类产品市场规模近60亿元。

这类产品到底是药品、医疗器械,还是“保健用品”,争论在全国多地上演,以河南最为突出。身份和疗效曾颇受争议的“好视力眼贴”,批号在河南注销后,注册地则从河南搬迁到审批较宽松的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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