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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的荒唐尽孝

2015-06-03黄培岳

法庭内外 2015年9期
关键词:万宁男婴婴儿车

文/黄培岳

女大学生的荒唐尽孝

文/黄培岳

林某华在指认作案地点

被盗男婴及其母亲

林某华在审讯室,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对于老人来说,晚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膝下有子有孙,有人养老。而对于海南省万宁市一对夫妇来说,这正是他们最痛苦的事情,因为他们的儿子患上了不育症。

林某华,正上大二的她常年看到父母不开心,心里也非常痛楚。2014年8月7日,她竟然做出了让两个家庭都“疯”了的举动,在闹市里盗走一名4个月大的男婴,为家庭留“后”。8月10日,林某华被刑事拘留,大好青春年华戛然而止。

2014年8月13日上午,被拐婴儿的母亲全家来到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秀英派出所送锦旗,他们对警方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被人抱走的孩子找回来这种超高的破案效率表示感谢。

2015年6月2日,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对林某华做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大二女生为家谋“后”

老林是海南省万宁市南林农场人,30多年前,他与陈某组成家庭,膝下有一子林某生与一女林某华。老林退休后,到海口帮人洗车打小工赚零碎钱,陈某在农场退休后每月只有1000多元收入,因此全家并不富裕。屋漏偏逢连夜雨,儿子林某生十多年前患上了甲状腺疾病,四处求医,花光了几万元积蓄后仍不见好转。

和很多年轻的女孩一样,由于家境不好,林某华也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现状。但两年前她考上了三亚海航学院的时候,母亲曾劝她说:“家里已经是这个样子了,你就不要读书了,出去找个工作干吧。”

倔强的林某华没有听母亲的话,而是通过网络四处寻找各种兼职的机会,发传单、洗碗、服务员,她全都干过。生活的磨砺让她的双手过早地出现老茧,但也使她收获了自己的大学梦。她学的是和地勤、航空有关的专业,对未来,她也充满美好的憧憬。

哥哥比她大4岁,兄妹俩小时候一块长大,感情特别好。哥哥生病了,没有劳动能力娶不上老婆,是他们全家的一块心病。母亲退休后,一直随父亲在海口生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她害怕因“无后”在邻居面前抬不起头来。

60岁的陈某一直为儿子的婚事纠结,特别是身边的老太太们儿孙绕膝的场景,让她心里痒痒,整日烧香拜佛,盼能有个后人。

无奈,儿子的病情逐渐加重,几乎失去了劳动能力和生育能力,这样的情况更是让她觉得在当地没有面子。但更为残酷的事实是,没有谁家的姑娘愿意嫁到这个穷困的家庭,嫁给这样一个病殃殃的男人。

“实在不行就领养一个孩子吧。”这样的想法在陈某脑海中盘旋许久,但她不知道如何领养孩子,去哪里领养。她能做的,就是每天和丈夫、女儿唠叨着这一念想。

林某华听烦了,她知道如何领养孩子,但她更知道,领养孩子花费很大,她这个家没有能力做得到。这几年,全家供她读书花了不少钱,她应该回报家里,于是,如何为家里谋“后”,成了她读书之外的第一件大事。

疯狂至极闹市盗男婴

林某华决定找机会给母亲和哥哥偷个孩子,解决全家的难题。

为了顺利偷到一个孩子,她脑海中多次盘算着,如何盯梢、套近乎、蹲守……“煞费苦心”地做着各种准备。

2014年8月7日这一天,终于让她等到了一个机会。

这天下午6时许,林某华在父母租住房屋附近的海口市秀华商城逛街,发现有位妇女带着一大一小两个男孩,就起了不良之心,认为对方有两个男孩,她偷走一个抱回家,父母就不会再整天抱怨没有孙子,对方仍有一个男孩,不会很着急,便尾随那位妇女,趁机盗走了男婴。

她把孩子抱回家送给了母亲陈某,陈某看着一个胖乎乎的宝宝来到家里时,激动得几乎跳了起来。“这是谁家的孩子?”“我逛街时捡的。”“会不会有人找来?”“那我们先回老家躲几天吧。”简单收拾了一下随身物品,母女俩甚至没有告诉在洗车场工作的父亲,连夜乘车,回到了万宁农场的老家。

胖乎乎的孩子简直让陈某爱不释手,她把宝宝抱在怀里走来走去,不时用手捏捏孩子的小胖脸。

同样是这一天,对于在秀华商城经营手机配件店的邱先生和易女士夫妇俩来说,是人生中极为黑暗的一天。

28岁的邱先生是湖南娄底人,23岁的易女士是四川南充人,两人在海口打工时相识相恋结婚,生有已满2岁和4个月的两个男孩。8月7日下午2时许,海口下着大雨,易女士带着两个孩子无法到室外玩耍,就去隔壁秀华商城内玩耍。下午6时许,大儿子在商场内跑来跑去,4个月的婴孩则在婴儿车上睡着了,易女士就将婴儿车放在秀华商城北门门口,然后就进到商城寻找2岁儿子。哪知当她找到2岁儿子重新走回婴儿车前时,发现婴儿车上已没有了小儿子。

易女士第一感觉是,孩子被人抱走了,她眼睛一黑,差点跌坐在地,强撑着询问旁边卖光碟的湖南同乡刘女士,刘女士表示她刚从家里出来卖货,见到婴儿车拦在光碟摊前,就将其推到商城另一边,然后就打开罩住光碟的编织布准备做生意,打开第一块编织布时见婴儿还在车上,打开第二块编织布时婴儿已不在了,当时她也没有在意。

易女士赶紧把此事告诉旁边店铺里的丈夫邱先生。夫妻俩以为是哪位老乡抱着孩子去玩了,便在商场里寻找。哪知从1楼找到3楼,再从3楼找回到1楼,始终不见婴孩踪影,这才感到事情不妙,邱先生说:“天黑了,要出大事情了。”于是,他们赶紧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超强措施21小时成功解救

8月7日晚上20时左右,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秀英派出所接到报警,当天下午18时左右,易女士4个月大的儿子在秀华城北门被人抱走。办案民警先调阅了监控录像,证明了易女士报警属实,立马报给了海口市局指挥中心,向分局领导及市公安局党委汇报。海口市公安局党委要求“全力以赴侦办此案、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方法和最有力的措施安全解救被拐男婴。”

为侦破该案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先是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录像,查看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行动轨迹;遗憾的是,监控未拍摄到嫌疑人逃窜进入的房屋,通过周边的摄像头,只能看到嫌疑人大致消失的区域,民警随即对该区域进行挨家挨户的排查。此外,当晚对海口各个车站、码头进行布控,并张贴嫌疑人的照片。

警方经过两三个小时的摸排,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警方从监控录像了解到,抱走小孩子的是一名年轻女子。半个小时后,该名女子和另外一名老年女子抱着婴儿从出租屋内出来离开。根据监控录像的这一重要线索,警方锁定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

23时许,在案发现场的书场村,民警在摸排时发现一间出租屋内的一对母女当时仍没有回家。家里只有一个老年男子,民警把他传唤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该男子从监控录像中辨认出两名嫌疑人,一个是妻子,另一个是女儿。

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后,警方对这对母女的家属、朋友等关系人的活动情况、生活情况等进行摸排了解,掌握了母女俩户籍在万宁市南林农场等信息。

掌握了母女俩的身份信息后,民警们连夜开展工作,直至8日中午,终于从嫌疑人的关系人处获得一条关键线索:该母女已经离开了海口去了万宁。接到线索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往万宁。

当天14时左右,在赶往万宁的途中,民警又接到一位关系人提供的重要信息,称被抱走的男婴,8月7日晚上23时许,被嫌疑人遗弃到万宁兴隆红十字医院,但小孩子的状况不详,办案民警立即掉头赶往兴隆。

去的路上,办案民警一刻都不敢怠慢,一定要确保婴儿的平安。他们立即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及指挥中心,咨询是否有男婴被遗弃的警情。

大概十多分钟后,办案民警得到答复,证实有一名男婴被遗弃在那里,男婴平安,而且有医院的护士照顾。办案民警悬着的心,虽然不能全部放下,但已有了个底。

8月8日17时许,民警赶到医院,看到小孩并将相片传回家属,得到确认就是被拐的男婴时,办案民警才终于放心了。

“当时看到小孩对着我们微笑,我们心里面比什么都高兴。”民警激动地说,21个小时内,警方就成功解救了被拐男婴。找到小孩后,他们分了一组人专程将孩子护送回海口。另一组民警,则继续赶往万宁南林农场,对嫌疑人进行抓捕。

在南林农场,民警找到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姐姐,了解到是她劝嫌疑人将婴儿放到了医院,责骂她们的行为违法。但对于嫌疑人的下落,当时她可能是抱着保护亲人的心理,没有告知警方。

随后,在南林派出所民警配合下,办案民警再次来到嫌疑人姐姐家中,对她做动员工作,让其劝嫌疑人自首。

8日23时,经过民警们的努力,两名嫌疑人迫于压力,主动来到南林派出所投案自首。

民警证实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他们是母女关系,陈某,60岁;林某华,22岁,是三亚海航学院的大二学生。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渴望婴儿家属原谅

面对民警和审讯,母子俩说了盗婴案发生后他们的“悲喜”剧。

8月7日,陈某到达万宁老家后,整晚都没有合眼。后来,她投奔自己的姐姐。她把女儿“捡”来孩子的消息告诉姐姐,“你这是闯了大祸了!这是要坐牢的!”姐姐一番话让她瞬间从喜到悲。

“那我们把孩子送回去,是不是就没事了?”陈某称,她们不敢把孩子送到当地派出所,也不敢将其随便丢在大街上,想来想去,她们认为把孩子放在医院最安全。于是,8日零点,母女俩匆匆把小婴儿和襁褓,放在了万宁兴隆红十字医院的走廊。

庆幸的是,医院值班的医护人员发现婴儿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对婴儿做了检查,发现他一切生命体征安好,院方安排护士照顾,直到专案组民警赶到。

8日23时,母女俩双双向警方自首。他们认为,孩子送回去了,把问题说清楚了,就可以回家了。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然构成刑事犯罪。

想到这里,情绪激动的陈某再度嚎啕大哭。听着隔壁母亲的哭声,林某华并没有太多表情,只是看到记者后,她突然焦急地问:“你能帮帮我,让他们原谅我吗?”

“宝宝很乖,不哭也不闹。”林某华称,一家人都没有照顾小孩的经验,只得匆匆忙忙买了纸尿裤回来,给孩子喝了点水。

由于担心孩子会饿,林某华将自己吃的,剩下为数不多的奶粉冲泡喂给孩子,可是小家伙明显没有吃饱,林某华情急之下,又买来一瓶营养快线,喂给了孩子,这才让他安静下来,睁着眼睛打量着周围陌生的一切。

“那个宝宝长得真很可爱,如果是我家的就好咯。”尽管戴着手铐脚镣,陈某一想到那个孩子,就乐得咧开嘴。但一想到自己不知何时才能恢复自由身,她又嚎啕大哭。

林某华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黝黑的皮肤,和监控中的那个一头长发、黑色短裙的时尚女子相比有些不同。如今林某华坐在审讯室,穿着一身囚服,眼神中随时都在流露着一丝胆怯,对于下一秒自己要去向哪里,显得格外不安与紧张。

8月10日,陈某、林某华母女被警方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刑事拘留。

林某华说,父母很爱她,供她上学,但因哥哥生病不能生育,父母整日神思恍惚,忧心不已。为了照顾父母的感受,她才走上了疯狂之路。但是,现在她醒悟得太晚了……

“要是哥哥会生育,不会这么做。”林某华说道。

作为一名22岁的大学生,大好的青春年华将就此改写,尽管再度说起此事,林某华仍在为自己的行为狡辩着,但她已经不止一次地向记者表达着悔意。“希望宝宝的爸爸妈妈能原谅我,我愿意付出所有求他们原谅。”林某华说着,眼圈红了,却坚持着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8月13日上午,在秀英公安分局,记者偶遇了被拐婴儿的母亲易女士,他们全家今天特意过来,分别给秀英分局、秀英派出所送来锦旗,对他们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被人抱走的孩子找回来这种超高的破案效率表示感谢。

2015年6月2日,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对林某华做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林某华辩解称,她没有想盗走婴儿,是以为被害人不要这个孩子才抱回家的。但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7日18时许,林某华在秀华城闲逛时看到被害人易某带着1名2岁左右的男童和1名躺在婴儿车里的婴儿在商场内游玩。18时12分许,被害人易某准备带孩子回去时,发现秀华城外面下着小雨,易某将婴儿车里正在睡觉的男婴留在北门处一卖光碟的摊位旁,抱着大儿子离开。林某华在商场内一直注意被害人易某,看到易某将婴儿留在北门处,一二分钟后,被告人林某华将婴儿车内的婴儿抱起来,迅速离开商场,回到其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书场村家中。这说明林某华有犯罪的故意。

责任编辑/潍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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