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者
2015-06-01杨旭民
新西部 2015年4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杨旭民
内蒙古呼格案,让人们再次见识到冤假错案给一个家庭所带来的悲伤和苦难。但是,像这样的案子,全国显然还有很多,而其中的受害者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呼格吉勒图那样被幸运地洗去冤屈。
不过,在这些案子背后,却一直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或者是律师,或者是检察官,或者是记者,有的甚至只是平民百姓,他们或者出于职业责任,或者出于伸张正义,挺身而出,为那些蒙受不白之冤的受害者奔走呼号。
二十五年前,陕西律师耿民接了河南一桩命案。河南灵宝人王玉虎因“强奸杀人”被捕,他的父亲跨省辗转找到耿民律师。耿民经过努力,王玉虎先被判死缓,六年后又变更措施,取保候审。但是,王玉虎取保候审十九年,至今也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虽然耿民后来成功代理了不少案子,但王玉虎案始终是他心里的一个结。
两年前,当“向张飚同志学习”几个大字出现在新疆石河子检察院的大屏幕上时,张飚却感到有些恐慌。但事实是,如果没有这位基层检察官六年时间的不懈坚持,背负“强奸致死案”的浙江人张高平和他的侄子能否洗脱罪名,就很难说了。在张高平叔侄获得平反的那一刻,张飚似乎比他们还激动,他长久地低头抹泪,仿佛他才是那个被冤了十年,终于走出牢房的人。
律师办理一个刑案,通常都是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最后到二审,而知名律师周泽代理贵州黎庆洪案,却经历了从二审到一审,再到审查起诉,然后到侦查,之后又到审查起诉,再到一审、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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