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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间管理的实现途径探索——以塘厦镇138片区环市北路沿线用地开发建设指引为例

2015-06-01谢灿成王鲁峰

城市地理 2015年12期
关键词:北路建筑群片区

谢灿成 王鲁峰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广东 东莞 523122)

城市空间管理的实现途径探索
——以塘厦镇138片区环市北路沿线用地开发建设指引为例

谢灿成 王鲁峰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广东 东莞 523122)

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人民对城市空间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城市设计缺乏法定化管理的条件下,本文以塘厦镇138片区城市空间管理为例,探讨城市空间管理的核心控制要素与控制方法,作为城市空间管理的实现途径的借鉴。

城市设计;城市空间管理

1、引言

从现行的法定规划体系来看,控规最微观,是城市规划的“施工图”,责任重大[1](俞滨洋,2015)。然而,现行控规不分地区特点采用千篇一律的指标体系,只能满足开发建设的基本功能,无法体现城市特色与控制内涵,缺乏对空间品质的考虑,易造成城市景观混乱。

而在城市设计层面,由于人们对城市设计的基本概念、内容与成果形式并无统一认识,也缺乏对管理特性与方法的深入理解,编制成果的内容、深度与形式五花八门。总体上,在现有制度环境的约束下,我国城市设计的运作主要依靠行内行外(自觉或不自觉地)共同遵循的一些非正式规则[2](唐燕,2009),缺乏严谨的图文阐述及对操作性的考虑,缺乏与规划管理的现实需求特别是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这一核心工作的对接,技术成果难以通过行政管理程序转入相应的法定规划管理依据中,只能束之高阁。

如何强化规划管理,强化城市设计的可实施性,引导城市空间有序发展?本文将结合《塘厦镇138片区环市北路沿线用地开发建设指引》项目,探讨城市管理中对整体空间形态的控制方法。

2、项目概况

规划区位于东莞市塘厦镇中心组团,处于塘厦新行政中心与老城之间,区位优越,现状以旧工业为主,建设混乱,面积约220公顷。2012年,塘厦镇138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审批,片区发展有了法定的规划指引,对规划区的定位为东莞市东南片区中心、塘厦新城市商贸休闲核心区。然而,塘厦政府认识到,只有传统的控规控制,片区的城市空间质量难以保证,而作为塘厦未来主要的对外展示窗口,加强规划区的城市形态控制势在必行。

3、编制目的

由于城市设计范畴很大,内容形式多样,本次规划仅限于讨论城市中某个片区内的城市空间视觉美观问题,简化控制要素,保证控制的可实施性。其主要作用包括以下两点:第一,作为项目地块规划意见书的附录内容,对具体项目的建筑设计提出最低风貌要求;第二,作为审批管理报批方案建筑造型方面的依据,供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参考。主要目标:引导环市北路沿线用地有序开发建设,形成塘厦的主要门户区域,避免城市建设的混乱与无序!

4、基本控制要素

就目前国内来说,城市风貌混乱主要在于两个问题:第一,片区建筑群作为一个整体来说缺乏统一,各个项目建筑的体型、色彩、高度、风格,各自为政;第二,建筑群作为一个群体来说缺乏整体清晰的特色。必须解决这两个问题,才能实现一个统一美观的城市风貌。

本规划着力于解决建筑群的统一协调问题,提出基本控制要素,规范各项建筑群的风貌影响要素,建立美的基本秩序。在本规划中,仅选择了最重要的六大风貌影响要素进行控制:公共开放空间、建筑群控制、建筑主色调、建筑高度、建筑风格、慢行系统。

4.1 公共开放空间控制

本区域的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四种:城市广场、休闲公园、开敞绿带、道路绿化带。具体管理要求如下:①按“公共开放空间概念方案”规定的位置和尺度设置各种公共开放空间;②加强地块内部与公共开放空间的联系,公共开放空间应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布局模式。③城市广场应形成宜人的尺度,布置适当的城市家具,形成市民散步休憩的主要空间,是集聚人气的区域。④休闲公园以绿化为主,局部设置亲切自然的小尺度交流空间。⑤开敞绿带:是片区的南北绿化轴线,应布置适当的城市家具,以绿化为主,局部设置亲切自然的小尺度交流空间。

4.2 建筑群控制

规划区建筑群控制,应强化城市商贸休闲核心区的总体定位形象。提出以下管理要求:①沿环市北路高层建筑严禁出现屏风墙的空间效果,高层建筑连续面宽不宜大于60米,并形成高低错落的空间效果。②山体与水库、山体与环市北路之间,应加强对建筑布局的控制,预留空间廊道。③环市北路沿线应形成统一协调的空间效果,要有总体概念,统一中求变化,主次分明;

4.3 建筑主色调控制

建筑物的色彩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元素,协调的色彩及材质搭配对形成和谐的城市景观有促进作用,因此,在主要景观界面应加强对建筑色彩的控制。具体管理要求为:①建筑群主色调以灰、白、蓝色系为主,禁止以大红、大紫等彩色为主的建筑群出现。②裙楼商业容许出现彩色系,但比例不宜超过5%。

4.4 建筑高度引导

建筑高度的控制引导,对城市形象塑造具有重要意义,本片区属于城市门户区域,是城市对外的形象展示区,更应加强对建筑高度的控制。在满足控规要求的前提下,在局部地块形成标志性建筑,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效果,指引人群进入区域和到达区域中心 (图1)。

图1 环市北路天际线

4.5 建筑风格引导

建筑风格是反应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元素,协调的建筑风格对形成和谐的城市景观有促进作用。具体结合以下三个区域进行管理控制:①重点引导区建筑风格:须形成统一协调的空间效果,住宅立面建议采用公建化处理,禁止出现造型怪异的建筑。②一般引导区域:建筑风格可灵活处理,应与周边环境协调。③非控制区域:为文化类建筑,造型可灵活多变,富有活力。

4.6 慢行系统

城市慢行系统是把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等慢速出行方式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有效解决快慢交通冲突、慢行主体行路难等问题,引导居民采用低碳的出行方式。对片区慢行系统控制,提出以下要求:①为了增加步行空间的趣味性,对于连续的步行空间,建议对步行空间的形式进行变化,为行人创造富于变化和趣味的空间感受。②在步行空间两侧宜采用以商业界面和建筑内部公共空间界面为主的通透界面。③规划二层步行系统,联系138片区的主要公共空间、商业、文化设施,使步行与车行相互独立,形成宜人休闲的市民活动空间。④标高控制:二层步廊与街坊内的建筑二层相通,标高控制在+6.0米。⑤宽度控制:二层步廊作为公共通行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5、规划落实的方法

在管理实施层面,我国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中未对城市设计做出表述。故城市设计缺乏国家层面的上位法明确其法律地位。因此,城市设计无论在宏观还是微观阶段都不具有独立的法定性与完整性,在以法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更不能独立运作。

本次规划对片区在城市空间管理的落实,主要通过地方政府党委会会议纪要形式落实 (图2),作为地方政府对片区城市空间规划管理的依据。

图2 塘厦党委会议纪要

6、结语

城市设计具有面向对象的特征,即不同的城市应该因地制宜地实施城市设计。因此,推动城市设计的工作将主要依靠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无须强制性地规定全国一致的城市设计内容要求[3](王世福,2003)。

在缺乏国家法定层面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对城市设计空间管理的落实,地方政府自身的规范化管理,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补充。本文通过对《塘厦镇138片区环市北路沿线用地开发建设指引》的解析说明 (图3),以期对城市重点片区的城市风貌、城市空间管理的实现途径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图3 138片区控制效果图

[1]俞滨洋.必须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和严肃性[J].城市规划,2015(01):103-104.

[2]唐燕,吴唯佳.城市设计制度建设的争议与悖论[J].城市规划,2009(02):72-77.

[3]王世福.城市设计的法律保障刍议 [J].规划师,2003(04):58-62.

谢灿成 (1981.03-),男,广东省东莞市现职称:建筑设计工程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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